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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素养第24条: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避免职业危害。
健康素养第25条: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职业保护的权利。
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们的健康。2016年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职业病防治法》中写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不过,除此之外,与职业相关的疾病如白领的颈椎病、腕关节综合征等也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
约九成职业病是尘肺病
“近些年来,我国的职业病发病情况略有不同,但总体上差异不大。尘肺病一直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约占所有职业病的80%~90%。”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研究员李朝林告诉《生命时报》记者,职业病中,常见的有害因素包括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粉尘、铅、苯、汞等;有害的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高低气压、电离辐射等;有害的生物因素,如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劳动者过量暴露在上述有害因素中,会对健康造成伤害,从而引起职业病,如矽肺、煤工尘肺、铅中毒、苯中毒等。
以国家卫计委去年12月发布的《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为例,当年共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6873例,占89.66%,主要分布在矿山开采、冶金、机械制造、建材等行业;急性职业中毒486例,最常见的是一氧化碳中毒,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机械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795例,引发病例数最多的前三位化学物质分别是苯、铅及其化合物(不包含四乙基铅)、砷及其化合物,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冶金等行业。
尘肺病作为严重威胁职业健康的第一大疾病,是一种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该病在早期没有明显症状,但随着疾病恶化,到了中晚期,呼吸系统严重受损,往往爬楼梯或走上坡路时,就会出现明显气短,还会胸闷、咳嗽、咳痰、无力、消瘦、失眠等症状。由于呼吸困难,尘肺病患者最后无法平躺,多数病人是以跪着的姿势离开人世的。
企业是职业病第一防治主体
事实上,只要防护措施得当,哪怕是发病率最高、对国人职业健康威胁最大的尘肺病也是可以预防的,其预防关键在于要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如在作业时佩戴防尘护具(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等。
“预防最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李朝林表示,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有责任保护好劳动者免受不良工作环境对健康的危害。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自身,防护意识虽较过去有所提高,但仍很有限。
在建筑工地、工厂等地,我们经常发现,噪音很大,工人却没有戴防护耳罩或耳塞;粉尘很多却没有戴防尘口罩;有毒物质浓度很高却没有戴防毒口罩。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设备,主动告诉劳动者他们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员工培训,并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从而降低劳动者职业病的患病风险。这也将为企业减少因员工生病带来的经济损失,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李朝林说。
劳动者自身一定也要加强安全意识,主动了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积极采取措施,比如严格遵守各项劳动操作规程,工作时按规范使用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耳罩或耳塞、呼吸防护器等防护用品,并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治疗,按法律规定进行职业病鉴定并索要赔偿。
人人都要警惕职业性相关疾病
其实,从广义上讲,我们每位劳动者都一定程度上处于疾病风险当中。李朝林举例道,如白领因久坐、长期面对电脑带来的颈椎疼痛、后背疼痛、腕关节综合征、工作压力大等问题;司机因长期保持一个姿势、饮食不规律带来的颈椎疼痛、后背疼痛、胃下垂、“三高”疾病等问题;教师长期说话、保持站姿等引起的咽喉疾病、颈腰椎疼痛、静脉曲张等,这些问题虽不属于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职业病,但属于“职业性相关疾病”,同样需要每个人重视。
因此,企事业单位要为员工锻炼创造条件,如设立工间操,为员工办理健身卡、购买健身设备等。员工自己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和高发疾病进行防范,比如久坐一族每隔45分钟就站起来眺望远方、司机等红灯时活动下脚踝等,希望人人都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本文由本报记者江大红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