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窥镜使用缺少严格上报规范
据今日美国报道,美国每年都有近65万名患者利用内窥镜进行治疗,其清洁问题与患者的性命息息相关。相对于美国对于内窥镜清洁屡屡亮起“红灯”,在我国国内,奥林巴斯内窥镜一直占据主力,但其清洁不利造成的感染似乎未能引起重视。
据日经中文网称,就在发生感染事件的2012年,奥林巴斯正在向中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出攻势,扩大在中国的内窥镜业务,年均增长率高达25%。英国调查公司Espicom推测,中国的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到2017年将达到330亿美元,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2大市场。奥林巴斯亚太地区的医疗事业销售额在2013年财年(截至2014年3月)达到697亿日元,同比增长近三成,其中中国市场占将近一半。
根据国家食药监官网资料,奥林巴斯电子十二指肠镜是2013年批准进口的型号为YZB/JAP 4356-2013;2015年4月7日,CFDA批准了奥林巴斯LTF-S190-10型号的进口电子腹腔镜;2015年6月3日,MAF TYPE GM,MAF TYPE TM型号的视像气管插管镜也被批准进入中国。除了2011年因“图像处理装置”问题进行主动召回外,奥林巴斯再无任何其他的召回或警示信息。
医院爆发感染,可能是因内窥镜清洁不到位造成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副主任医师表示,医用内窥镜,特别是十二指肠镜,因经常接触胆汁等黏稠液体,可能存在污垢的局部滞留、细菌聚集,加上结构复杂、材料特殊,很难达到完全灭菌的要求,一旦操作不当,极易破坏人体的防御屏障,从而增加医源性感染的风险。
专家介绍,内窥镜,特别是十二指肠镜是治疗用镜,其头端的结构复杂,从而导致清洗难度大,临床使用中易产生交叉感染,生产厂家要有清洗的指导意见。此外,在其清洗过程中,应该配有齐全的设备,严格高压清洗、浸泡、冲刷的每一道程序,由表及里、全面消毒。
2001年11月7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指出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胸腔镜等)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并规定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
2004年,卫生部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规定了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去污染、清洁,清除管道中的血液、黏液及活检孔和抽吸孔内的残留组织,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洗净的内窥镜应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内窥镜在每天使用前与使用后需浸泡30分钟;每个病人使用后需浸泡20分钟(胃肠道镜、呼吸道镜);根据内窥镜消毒与灭菌基本原则,被结核杆菌、肝炎病毒和艾滋病毒感染者使用过的内窥镜,必须进行特殊的消毒和灭菌处理,使用后需浸泡45分钟。
2012年4月5日,卫计委公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将胃肠道镜、气管镜等归为中度危险品,规定其应采用达到中度水平以上效果的消毒办法,并要求其要进行定期检测,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然而,虽然我国有医院内窥镜消毒的《技术规范》,但对具体清洗执行监督及感染患者的上报,似乎还缺乏具体相关措施。
内窥镜、尤其是十二指肠镜的清洗,是临床的一个难点,需要不断更新与推进清洗措施。西雅图维吉尼亚梅森医院消化科主任安得烈·罗斯表示,“在医学上很难保证内窥镜百分之百清洁,解决清理难需要一个新的设计程序,或是更好的清洁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消化科主治医师张晓红表示,内窥镜的供应厂家最好应该要对其清洗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出现感染应该及时上报用以警示医生和患者。此外,出现问题时,院方也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严格执行卫计委的消毒流程。(部分内容综合自usatoday、latimes、FD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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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内窥镜应用广泛
医用内窥镜由头端、弯曲部、插入部、操作部、导光部组成,主要用于胆结石、肿瘤和胰腺管道堵塞等疾病的诊断,医务人员先将内窥镜导光部接到配套的冷光源上,经人体口腔等自然腔道或细小手术切口,借助冷光源,控制操作部可直接窥视X射线不能显示的病变。
1806年,德国人Philipp Bozzini首创硬性内镜,通过在病人的肛门内插入一根硬管,借助蜡烛光的照射,来观察食道、膀胱和尿道的病变。
1932年,柏林人Georg Wolf开创软性医用内窥镜,研制成首款可水平弯曲、成像不变形的内窥镜。1963年,奥林巴斯等日企开始生产纤维内窥镜;1983年,美国WELCH-ALLYN公司推出世界上首台电子内窥镜,并应用于临床。之后,一股电子内窥镜开发与应用的热潮至今未衰,尤其是日本奥林巴斯,几乎垄断了全世界的电子内窥镜市场。
如今,依托现代微创技术,传统的耳鼻喉、外科、妇科手术几乎都可以借助内窥镜来完成,从简单的腹腔镜下息肉摘除到心脏搭桥均有涉及。医用内窥镜已然推广到耳鼻喉科、腹部外科、泌尿外科、肛肠科、骨外科、胸腔心血管外科、神经外科、妇科等多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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