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如何变成“桌上食”
当病、死猪加工生意逐渐上了“轨道”,为了避免被人举报,2012年阿华等人和范某合作,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找到了一个废弃猪场作为加工点。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该案的经办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加工点确定了之后,阿华就印发了带有自己绰号和联系方式的‘收购病、死猪’的名片,派发给加工点附近的养猪场,待养猪场老板把病、死猪扔到指定地点后,就打电话给阿华或李某,把他们带到处理病、死猪的地点,根据猪的大小再确定交易金额。大部分的病、死猪都是按照100斤以下的几十元一头、200斤以上的200元一头这样的价格进行交易。”
阿华的另一合伙人陈某,案发后在接受佛冈县公安机关讯问时称,加工点投入生产后,范某的工人将病、死猪加工成瘦肉片、肉膏、假牛肉、排骨粒再销售。2013年9月,范某把加工点转手给了阿华等人,并在每斤3元收购价的基础上,加0.6元作为加工费。这一团伙就在收购病、死猪肉后,经屠宰、加工,把成品专供范某销售。
陈某在公安机关讯问时称,猪肉加工时,他们会往其中加入硼砂、肉质爽弹素、胭脂红色素、猪肉调味膏、沙茶王等配料和添加剂;在制作瘦肉片和猪肉膏时,他们会向猪肉里添加盐、胡椒粉、味精、白糖等调味品;制作假牛肉时则会添加牛血。加工成的猪肉膏可以用来制作云吞、饺子、梅菜饼,猪肉片、假牛肉片和排骨粒可直接作为食材用于餐厅和大排档。
阿华二人与范某的合作进行了一段时间,便又扩大“销售网”,和湖南一个绰号“小矮人”的40岁男子合作,由“小矮人”将病、死猪肉制作成腊肉售卖。
但他们并未满足于此。
从化区人民法院提到的案卷显示,2014年2月起,范某以生意不好做为由,不再来加工点拿货,一绰号“二姐”的湖南籍女子成了他们最大的销售对象。据“二姐”卢某交代,她将猪肉拉到自己租的烟熏腊肉加工厂后,将其加工成“湖南农家腊味”和“湖南烟熏腊肉”,拉回阿华等人的加工点进行真空打包装箱,再由其家人将腊肉以每斤7~9元的价格,销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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