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因被控贩卖和收购千余公斤的罂粟籽和罂粟壳,经营调料店的杨某昨日在昌平法院受审。杨某称,大量罂粟壳与罂粟籽均被用于火锅调料中。检方建议对杨某在8-10年期间量刑。
男子向多地卖罂粟壳
根据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杨某在四川成都多次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向北京昌平的刘某(另案起诉)贩卖罂粟种子共计1000余千克、罂粟壳14.531千克。2015年1月8日,杨某通过物流公司向刘某收购罂粟壳46.694千克,用于贩卖。同时通过物流发货给山东省的石某,贩卖罂粟壳23.605千克。
发货后的杨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还从杨某位于成都市某市场内的摊位和库房内起获用于贩卖的罂粟种子8.335千克、罂粟壳1.177千克。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贩卖罂粟壳,数量较大;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根据刑法,应当以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追究刑责。
QQ群里结识互通买卖
昨日,杨某表示认可指控。对于罂粟壳和罂粟籽,杨某解释说,罂粟壳内有的含有罂粟籽,有的则没有,他购买的都有罂粟籽,但都是经过灭活处理过的罂粟籽。
所谓灭活罂粟籽,是指对罂粟籽进行辐射,使其失去生物活性,不能再繁殖。
杨某说,自己店铺里的罂粟壳大部分是从刘某处买的,罂粟种子是从云南的石某手里买的。他们都是通过QQ在一个调料群里认识的,双方互通买卖。除了从刘某处购买罂粟壳,他有时会将从云南75元一公斤价格购进的罂粟籽以80元一公斤卖给刘某。而罂粟籽与罂粟壳的用处差不多,都是火锅调料用的。
杨某说,自己不经意触犯了法律,家里有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公诉人则认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将罂粟壳认定为毒品,没有明文解释罂粟壳是否含籽的区别,杨某贩卖的罂粟壳86余千克,罂粟种子1000余千克,且鉴定意见能证实罂粟种子都是没有灭活的种子,杨某应被判处8-10年有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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