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小学发现女生抽烟
报告:8.3%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最近一年曾经见过本校学生吸烟,其中中学、小学和职高的比例分别为16.3%、0.4%和53.4%,城六区和郊区县有学生吸烟现象的学校比例分别为6.5%和10.7%。
解读:北京市疾控分析,从学生整体的吸烟现象来看,郊区县中学生的吸烟现象较城六区普遍,职高学生的吸烟现象较普通中小学生严重。同时,女生吸烟现象不容忽视。
调查中,即便是在小学,也出现了个别女生吸烟的情形。职高学校更为明显,超过三成职高学校都有女生吸烟现象。
市疾控指出,已有证据表明,近年来女性吸烟率有逐年升高的迹象,且针对女性的营销和变相烟草广告已引起广泛关注。建议学校在开展传统控烟教育的同时,应特别关注女生的控烟教育。
■ 追访
校门口烟摊谁来管?
目前在中小学校周边设置的售烟点,谁来监管,何时能够撤除?京版控烟令实施后,这也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记者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对于校门口的“烟摊”,并不属于卫监部门的执法范围。
按照条例的规定,如果烟草制品销售者违规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周边百米内售烟,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烟草专卖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些售烟点短时期难以“全消失”。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表示,目前多数在规定范围内的烟草售卖点都与烟草公司签有合同,暂时无法停止售卖。
他介绍,经过协商,目前的解决办法是交给工商部门处理,签约已到期的不再续约,没有到期的则采取政府补偿撤销售卖点或等合同到期即刻不再售卖两种方法。
■ 措施
京公布“无烟学校”标准 校领导不可校内吸烟
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禁烟标识;家长吸烟学校应设劝阻标识
昨天,北京市疾控中心还发布了首个北京市无烟学校的参考标准(试行),按照中小学、高等院校分为两个版本。其中提出,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应作为控烟第一负责人;学校领导中应无人吸烟。
在中小学“版本”的标准中规定,在校园内(包括所有建筑物内,操场等室外区域)无人吸烟,校园内无烟蒂、无吸烟者。同时,在校园重点区域应设醒目的禁烟标识、举报投诉电话。
由于中小学教师存在一定比例的吸烟现象,标准特别要求教师办公室、教职工食堂要设禁烟标识。
针对中小学周边的售烟点,标准要求校方须掌握学校大门周边100米内的烟草销售情况,并有采取措施的记录。对于校园门外接送孩子家长等校外人员的吸烟行为,学校也应设置明显标识加以劝阻。
市疾控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学校控烟验收评审环节,校领导是否吸烟将会作为一个“评分点”。若发现校领导在学校有吸烟行为,这所学校的控烟工作将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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