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
2014年5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辽宁省本溪市等66个城市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一、东部地区(24个)
辽宁省本溪市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山东省威海市、东营市
广东省东莞市
二、中部地区(24个)
河北省邯郸市
山西省运城市
吉林省延边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 池州市、宣城市
江西省鹰潭市
河南省焦作市、濮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海南省儋州市
三、西部地区(18个)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海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广元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玉溪市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白银市
青海省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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