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健康·生活
人民网>>健康·生活>>正文

北京地坛医院顺义院区医疗污水偷排雨水井【2】

2015年03月31日07:45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医院医疗污水偷排雨水井

  □影响

  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地坛医院属三级甲等医院。该院顺义院区前身为北京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始建于1984年5月,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2012年5月,地坛医院接受医管局指令,将顺义院区并入。

  顺义院区整改工作完成后,北京市卫计委批复同意将其作为地坛医院新增设的第二执业地点,编制床位数400张,前期开放180张。地坛医院顺义院区作为顺义区首家三甲医院,第一阶段门诊于2014年10月16日试营业,开设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具体科室为综合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外科、骨科、中医科、软组织10个,后于2014年8月中旬正式开业接诊。

  作为三甲综合医院,顺义院区产生的医疗污水排入雨水井会造成哪些影响?

  北京市环保局水和生态处处长韩永岐表示,对于医院医疗污水的排放国家是有明确标准的,医疗污水经过消毒和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才可排入市政管线。

  韩处长介绍,医院排出的医疗污水可能会含有毒害性、放射性及传染病病原体,未经任何消毒和处理排放,会造成水和土壤的污染。同时医疗污水乱排不仅污染环境,更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律师说法

  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

  据知情人介绍,该污水处理站各池内总容积300多立方米,其中记者见到正在偷排的两池子总容积近150立方米,但处理站几天内将多少吨医疗污水抽出并排入雨水井暂时无法统计。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这是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的。

  据该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超过排污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尹律师强调,排放污水的行为若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则涉嫌触犯污染环境罪。

  京华时报暗访报道组

上一页
 
分享到:
(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