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媒体举报,在湖南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做手术时,医生向他们额外索取七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专家跑场费”,这笔“跑场费”用于从外地请教授前来执刀做手术,医院不能提供任何收据,也无法纳入医保报销。此事经媒体曝光后,《惊见医生做手术索要巨额红包 经视大调查全程实录专家跑场费始末》一文在网上疯传,涉事医生被停职处理,引起业内业外多重讨论。在业内已成惯例的“飞刀费”该不该收,能不能收成为争议的焦点。
◆正方 医生凭医术赚钱合情合理
“飞刀费”又称“走穴费”,现实中,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僵化的医生聘用体制的矛盾,催生出了医生界的“飞刀族”。一些有名气、有资源的专家医生,利用业余时间,到民营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为病人手术,患者直接给医生红包或飞刀费。一家网站2015年就此对3000多名医生进行调查显示,55%的医生称“所在医院医生‘走穴’现象普遍”,近三成医生表明“曾‘走穴’过”。
认同的观点认为,“专家跑场”被社会媒体当作揭黑的事情来抓有点悲哀。“无论它叫会诊也好、飞刀也好,其实本质都是医生利用空余时间来做手术。”由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很多小城市的医院医生没有能力解决疑难手术,请外地专家“会诊”手术是很自然的事情。专家级医生十多年甚至几十年寒窗苦读和临床实践,积累下的丰富经验,转化成市场资源进行配置,符合经济规律。此举对患者来说也节省了时间和精力等成本,是一件多赢的事情。
◆反方 “飞刀费”灰色不合法规
据报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立医院会诊费用是由物价部门制定。以湖南省为例,院际会诊主任医师级别每次260~300元不等,外埠会诊加收一倍,每次520~600元不等,但这样的价格并不足以支付医生的人力资源成本。于是,患者、医院、医生之间就根据市场,逐步形成了天然的价格体系。
有观点认为,“飞刀费”合情合理并不代表合法合规。国家卫计委早就在“九不准”里明文规定,不准收受患者“红包”,还要求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显然,没有任何收据的“跑场费”属于“红包”范畴。国家卫计委曾为了规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出台《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医师外出会诊可以收取一定费用,但程序要经过同意,收费也要通过医院,最后可以给予会诊医生一定的补偿。这种官方协议限制多多,事实上被束之高阁,而来去自由的灰色“飞刀费”依旧盛行。
收取“飞刀费”的医生,本身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曾有医生外出会诊手术,引发医疗纠纷,被告上法院。因未按《执业医师法》规定在执业地点行医,法院最后认定该医生非法行医罪成立。业内人士因此也提醒,随着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的推行,医生外出会诊和手术时,尽量要进行备案,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生处于被动地位。
◆记者点评 医生的价值需要体现
最近看到一篇医生写的吐槽文章,说一名患者在门诊看病后,以“没有开药没有检查”为名,要求医生退还挂号费。这名医生在文末感叹,“全世界医生源自医术的判断最值钱,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医生的医术就不值钱了呢?难道医生非要卖药,非要卖检查化验才算是行医吗?”这也说明在部分老百姓眼里,医生的价值就在于开药和开检查单。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有人不理解,拿个化验单找医生看一眼还需要挂号。医生的价值在哪里,医术本身的价值为何沦落至此,是值得人们反思的一个问题。我认为,医生“飞刀费”由于其处在的灰色地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医生的价值,但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医生的职业尊严,而且如果医生的价值只有在走穴才能体现而不是在日常的本职工作中得到体现的话,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呢? (记者 严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