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新闻要闻

让每个人自主选择离世方式 生前预嘱,你理解吗?

王君平 黄 蓓

2015年08月28日07: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生前预嘱,你理解吗?(聚焦·追问临终关怀②)

    不让死者生者两不安

  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抢救,而是让选择生死的权利回归到本人手中。自然死是一种尊严死,积极抢救后离世同样是一种尊严死

  罗点点是“选择与尊严”网站的创始人之一,多年来不遗余力地在国内推广生前预嘱。最初,生前预嘱对罗点点而言,只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是,婆婆的去世,让她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罗点点的婆婆因病住院,翻身时忽然被一口痰堵住,心跳呼吸骤停。医务人员立刻为她用上了生命支持系统。“要是病重,我可不想被切开喉咙,插上管子,又浪费,又痛苦。”看着病床上插着呼吸机的婆婆,罗点点不由想起婆婆曾经说过的话。她深知,婆婆已经陷入了她最不想要的状态。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纠结,在亲人的同意下,罗点点决定撤掉婆婆的呼吸机,让婆婆安详地离世。

  婆婆走后,罗点点一直无法从阴影中走出来,甚至有点抑郁。她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真的符合婆婆的愿望。直到在整理老人的遗物时,一张小纸条的出现,才扫清了她心底的阴霾。老人在纸条上写明,在生命尽头不希望被过度抢救,并委托学医出身的罗点点来处理。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临终安排变得不再那么折磨人、不再像猜谜语、不再让死者生者两不安?

  留下生前预嘱,就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生前预嘱是指一个人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文件。2006年,罗点点与一批志愿者创建了探讨死亡问题的“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网站推出了我国首个民间生前预嘱文本——“我的五个愿望”: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我希望谁帮助我。

  生前预嘱的具体做法是:通过网站注册填写“我的五个愿望”,明确表达自己的临终意愿,选择以怎样的方式告别世界,还可以随时更改。到目前为止,2万多人在网站上进行注册,并填写了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抢救,而是让选择生死的权利回归到本人手中。“自然死是一种尊严死,积极抢救后离世同样是一种尊严死。只要你选择了,你就有尊严。”罗点点强调。

  一位年轻人向罗点点提问,90多岁的姥姥曾要求他,无论付出多大代价,花多少钱,都要挽救她的生命,承受多大的痛苦她都不怕。这种选择是不是一种尊严死?罗点点说:“我很佩服你姥姥的勇气,这就是她的选择,这就是她死亡的尊严。”

  生前预嘱最大的作用是,让每个人表达自己对死亡的想象和意愿,全社会都来帮助他实现临终的愿望。罗点点说,如果一个人没有留下生前预嘱,医疗系统的默认选择就是抢救到最后。其实,每个人都可以表达属于自己的意愿,医生、朋友、亲人帮助他实现愿望,这就是尊严死。

  自主选择生命结束方式

  要不要放弃抢救,医生更多的是征求家属意见,实际上这是违背法理的,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

  天津的一个宝宝患上了先天肛门闭锁症,被父母送进临终关怀医院,此举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甚至有网友自发组成“爱心妈妈”联盟,为孩子争取生存权。患儿的父亲不希望让孩子承受治疗的折磨,更不想让她在歧视和痛苦中长大,想让孩子静静走掉。

  这名患儿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当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应该由谁来决定命运?是她的父母?还是医生?抑或是不相识的“爱心妈妈”?谁也回答不了。

  开国上将张爱萍的夫人李又兰罹患癌症,虽然家人和医生都瞒着她,但敏感的李又兰已经察觉到不幸的临近。她通过医生接触到了生前预嘱的概念,便把子女们叫到床前,嘱咐他们,如果她到了最后一刻,不许在她身上插任何一根管子,让她平静地离世。李又兰女儿说:“我们觉得妈妈走得非常安详,这样的离开使得我们心境也非常平和。”

  生前预嘱是患者自己选择生命结束方式的决定,必须建立在患者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的基础上。通过签署生前预嘱来选择自己在生命尽头的医疗照顾方式,这是现代社会赋予人的基本权利。然而,在医疗实践中,很多病人在危急时已经失去了意识,要不要放弃抢救,医生更多的是征求家属的意见,实际上这是违背法理的,因为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生前预嘱为解决这种尴尬提供了可能。

  患者家属在签署抢救同意书时,常常处于为难和犹豫的境地。如果不抢救,可能会受到孝道、人道、社会舆论等方面的质疑,或出现多个亲属意见不一、相互争执的场面。如果患者事先填写生前预嘱并与家人有过讨论,法律也有支持,这种情况就可以避免。

  医学技术可以把一个毫无生命质量的人长时间地留在病床。在生命的终点,自己的意见、组织的意见、家属的意见、医生的意见等,究竟哪一个最重要?罗点点说,生前预嘱实际上是由自己来决定抢救或不抢救,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选择与尊严”网站曾就城市居民对生前预嘱的有关理念认知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仅有10.3%的人曾用文字、遗嘱等形式安排过自己的临终,而在临终时由谁决定使用何种医疗照顾这一问题中,有67.1%的受访者选择了“我自己”这一选项。大部分人都希望由自己来决定自己的临终事项,只是缺乏提前安排的意识。

  生前预嘱是否合法?罗点点认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生前预嘱并不违法。首先,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健康和生命的权利是属于每一个公民。其次,《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表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其意愿。在临床上,医务人员也一直尊重患者知情权,每一个有创手术或检查都必须征得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才能实施,这一切都保障了生前预嘱的合法性。

下一页
 
分享到:
(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