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新闻要闻

让每个人自主选择离世方式 生前预嘱,你理解吗?

王君平 黄 蓓

2015年08月28日07:5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生前预嘱,你理解吗?(聚焦·追问临终关怀②)

  缺乏社会体系支撑

  在现有的医疗体系下,如果一个晚期癌症病人不想接受放化疗和手术,他就只能选择回家,而回家后等待他的将是巨大的痛苦和折磨

  追求生命的长度,还是追求生命的质量?当死亡不可避免地降临时,多数人都希望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而不是像一台被维修的机器,浑身带着各种管路,在医院里痛苦地耗尽生命。对于慢性疾病终末期老年人来说,抢救非但不能提高其生活质量,反而是一种极度痛苦的煎熬。患者亲属不仅眼见各种抢救措施给病人造成的痛苦,还不得不面对“人财两空”的现实。北京协和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宁晓红认为,推广生前预嘱对患者本人、家人及社会都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障碍,即使签署了生前预嘱,履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

  死,历来是中国人最忌讳的字眼,这给罗点点和志愿者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阻力。他们去各大医院推广生前预嘱的做法,常常被医院的负责人婉拒:“我们这里是救死扶伤的地方,谁接受得了你们说死呀!”她让朋友在公园里发问卷调查,退休的阿姨们不乐意了:“活得好好的,这么早让我们想到死?”

  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有一位理事已经填好了生前预嘱,希望在临终时放弃过度抢救,平和地离开世界。然而,她又不想给儿子找麻烦,内心很纠结。不救即为不孝,那些遵照父母意愿放弃了临终抢救的子女们,同样也害怕背负“不孝”的骂名。

  缺乏法律的保护,医护人员容易陷入被起诉的法律风险。北京协和医院一位急诊科医生说,老人说不抢救,他死了,子女找医生打官司怎么办?医生实际上尊重病人家属的意愿,远超于尊重病人本人的意愿。在已有专门立法的发达国家,医生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美国加州就通过了《自然死亡法案》来保障患者医疗自主的权利,而我国并没有专门的法律。

  推广生前预嘱,还面临着缓和医疗的缺位。正如罗点点所说:“我写好了生前预嘱,安排好了临终事项,可是谁来帮我实施,谁来保障我舒适地离开人世?”

  在现有的医疗体系下,如果一个晚期癌症病人不想接受放化疗和手术,他就只能选择回家,而回家后等待他的将是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没有专业医护人员为他止痛,没有心理医生对他进行心理辅导,不仅病人自己不能安详地离开,他的家人也同样承受着煎熬。

  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专家凌峰呼吁,希望生前预嘱理念在中国逐渐推开,让那些只靠人工维持患者心脏搏动、带给患者及家属身心持续创伤的无谓抢救逐步成为历史。

  在罗点点看来,不仅仅是医疗体系,社保体系、医疗教育等都缺乏对生前预嘱的支撑。生前预嘱体现了社会进步,但其推广还需要时间。

上一页
 
分享到:
(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