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僵局难破
最终诉诸法律
对于私了,医院更愿意通过走程序分清责任;对于诉讼,患者及其家属在遭遇痛苦时,还要打官司,精神上经受双重考验。目前,调解的方式对于医患双方来讲,比较容易接受。
然而,调解并没有让刘君如愿。相反,带给他的却是对调解的失望。
事实上,工作在调解一线的张冠慧,也对现行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制度有些困惑。
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千丝万缕的关系,其公正性受到质疑在所难免。“患者来我这里是期望解决问题,最后却没有解决,包括刘君在内的不少患者都觉得存在‘猫腻’。”张冠慧感觉很委屈。
“本来,紧急医学救援、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等是我的主要工作。”张冠慧苦笑着说,现在,调解医疗纠纷却成了“主业”,精力、能力以及权限确实有限。
张冠慧向记者大倒苦水:自己在调解医疗纠纷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原则,往往会多替患方争取一点利益。“但这样的做法,有时引起四方不满意。”
一是患方不满意,在调解过程中,觉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院是“父子”关系,哪有不向着自家人的,看不到你为他争取的利益;二是医院不满意,觉得所有治疗程序都是按照操作规范来的,符合规定,在没有通过权威的鉴定来分担责任时,不应让医院承担责任;三是领导不满意,因为矛盾解决不了,会再次找到卫计局;四是自己觉得委屈,费尽心思想解决医患纠纷,医患双方都不落好。
在张冠慧的部门,原先还有一个人,后来借着县里整合卫生局和计生委的机会,离开了这块“是非之地”。张冠慧也成了“光杆司令”。“像刘君这样的医患纠纷,卫计局一个部门怎能解决好呢?”张冠慧说。
调解,这道化解矛盾的方程式真的无解吗?山东省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包含潍坊在内的山东17地市,正在设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由医疗专家、律师、法官、风险管理专家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团队,通过多方参与的医疗纠纷调解团队解决矛盾纠纷会更加专业、公正。
两年了,东奔西走,孩子治疗,刘君精疲力尽;与医院沟通、通过县卫计局调解,刘君心力交瘁。
“爸——爸——”刘君的小孩两岁了,现在只会很蹩脚地喊爸爸,基本上没有什么运动能力,他的妻子现在全职在家照顾小孩。“孩子脑瘫,运动神经受损严重。”刘君说,看着可爱的孩子,想到孩子的未来,他常常悲从心生。
为了孩子,也为了整个家,刘君依然行走在申诉的路上。最终,他选择了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开这个纠结。
不过,刘君的做法有些特别:不是直接起诉临朐县人民医院,而是绕了个圈子,把济南一家医院连带临朐县人民医院一起告上法庭。“这是无奈之举,如果单独告临朐县人民医院,只能到临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官都是当地人,可能与县医院熟,我一个外地人去打官司,没有胜算把握。”刘君说,把济南的医院连带临朐县人民医院一起告,可以把诉讼地选在济南,起码对他公平一点。
刘君说,只要在济南起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不会在潍坊做,也可能做司法鉴定。“这样的异地鉴定让人觉得可能更公正一些。”
“打官司可能是个漫长的过程,我已经做好思想准备。”刘君说,“我还是相信法律,我就是为了讨个说法,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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