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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天连发4起暴力伤医事件 "医闹"情节严重可能入刑

2015年07月01日16:06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医闹”情节严重可能入刑

  上海市医院3天连续发生4起医疗暴力事件。医患关系紧张、冲突频发,成为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明确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导致医疗无法进行的行为列入刑事责任追究范围。简单来说,今后“医闹”可能“入刑”。

  事件

  上海3天4起暴力伤医事件

  6月29日,新华医院护士被患者家属用硬物击伤面部,这是3天时间里上海市医院发生的第4起医疗暴力事件。6月29日8时50分,新华医院普外科一名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过程中,家属对患者是否应该出院产生质疑,情绪激动,在护士解释时,家属突然发难,一名家属突然拿起吧台上的宣教牌击中护士面部,致护士右耳轻度听力下降,颏部软组织挫伤,轻度脑震荡。打人者逃离现场,警方介入调查。昨天,上海市医师协会通过官方微信发出声明,强烈谴责任何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行为,并呼吁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医疗暴力“零容忍”。

  链接

  两年30起医闹纠纷

  据统计,从2013年10月21日到2015年6月16日,国内发生较大影响的暴力伤医及医闹纠纷事件约有30起。其中6起发生在浙江。让大家印象最深刻的是2013年10月25日的温岭杀医案。把这些事件按行为分类,持刀或其他工具等致医护人员严重受伤的有11起,殴打医护人员的有10起,以摆放花圈、拉横幅等方式扰乱医院公共秩序的11起。

  看点

  “医闹”入刑最高可判7年

  草案二审稿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关专家表示,虽然从法律条文上只增加了“医疗”两个字,但这是在修改刑法过程中首次维护医疗秩序的表述,旨在强调法律对正常医疗秩序的维护,释放出防止“以闹取利”等不良风气滋长的强烈信号。

  医疗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一部分。近年来,一些地方频频出现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医闹”问题日趋严重,甚至出现职业“医闹”群体,严重侵害医护人员和广大患者的利益。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彭新林认为,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医闹”行为入刑,有助于严厉打击“医闹”行为,消解“医闹”行为的负面示范效应,防止“以闹取利”等不良风气的滋长,对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将产生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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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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