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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不是激素?【2】

2015年06月26日10:55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不是激素?

  新华食品:我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是如何管理的?

  王强:按照农药管理规定,只有取得农药登记并获得了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

  我国目前已登记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共38种,常用的有乙烯利、2,4-D和赤霉酸等近10种,主要用于部分瓜果、蔬菜等作物。

  依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按照农药来管理的。按照农药管理规定,只有取得登记并办理了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我国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要求十分严格,申请登记前需要进行大量试验,从产品质量、药效、毒理学、残留、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和科学评价,只有各种试验证明其具有较好的功效、对人和动物安全、环境友好时,方可批准登记。

  同时,我国已制定了12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47种农产品、食品中的73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将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列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范围,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后的安全性实施监测和跟踪评估,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新华食品:我们日常吃到的蔬菜、水果都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吗?会不会超标?

  王强:目前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监测的情况良好,市场监测没有发现残留超标的样品,上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植物生长调节剂由于使用量非常少,降解又快,使用均在花期和座果初期,离采收的间隔时间较长,一般在成熟、收获的农产品中的残留量很低,即使个别产品有残留,也是微乎其微。加上绝大多数农作物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因此上市蔬菜、水果中基本不会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

  从农业部对农产品中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的监测评估情况看,收获期农产品中残留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样品仅为极个别,即便个别有检出,但残留的量值也极低,几乎处于检不出的状态,远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残留限量值。市场监测没有发现有残留超标的样品,均符合国家法定食品食用安全要求。在国际上,未发生过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相关的食用安全事件。

  新华食品:吃了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蔬菜、水果安全吗?

  王强:国内外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因为吃了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而引起食物中毒的事例。

  由于植物生长调节剂毒性和用量都很低,并且超量使用反而无效甚至产生副作用,生产上几乎不可能超量使用,大量收获期农产品监测结果显示,上市农产品中基本无植物生长调节剂残留或残留量极其微量。因此,即使偶尔我们吃到使用过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农产品,只要其残留不超标,就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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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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