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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保健品、药品广告是“重灾区”【2】

2015年06月26日10:5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保健品、药品广告是“重灾区”

  互联网广告违法增加

  食品、保健品越来越重视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有些还结合网店进行虚假宣传,也成为违法的多发阵地。

  2014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查处了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的延世牛奶广告。在其宣传销售页面上,有内容为“提高视力、预防近视眼;有效抗氧化、美容护肤”等宣传保健功能的文字表述。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能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其保健作用。

  浙江工商部门执法人员2014年12月发现,一家公司在网站上销售的自然加益叶黄素为保健食品,却宣传“叶黄素是唯一可以存在眼睛水晶体的类胡萝卜素成分”,属于使用易混淆的医疗和药品用语。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记者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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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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