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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乘车被撞20天后流产 起诉肇事方索赔两万余元

2015年04月28日08:11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孕妇诉肇事方索赔两万元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孕妇李女士乘遇交通事故被撞倒,20天后不幸流产,她起诉肇事司机索赔两万余元。近日,密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5年1月3日中午,李女士坐着丈夫骑的电动车外出,王某驾车与他们同向行驶。王某准备从左后侧超车,不慎将李女士夫妇撞倒。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时,李女士已有两个月的身孕,她在诉状中表示,自己当日有先兆流产的迹象,20天后流产。她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等共计两万余元。

  王某辩称,事故发生时未见李女士身上有伤,李女士所说临床诊断为先兆流产的情况与事实不符。王某表示,事故发生后,其陪同李女士到医院就诊,B超显示宫内活胎,次日进行的抽血检查显示,孕酮等各项指标均高于正常值。

  王某还称,从李女士流产前所做的B超显示,宫内胚胎较事故发生时有所长大。“怀孕三个月内本就是危险期,多种因素都能导致流产,比如感冒或者劳累。”王某认为,李女士流产与事故无关,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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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蔡熊更、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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