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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 严控医疗健康虚假广告乱象【2】

2015年04月24日17:07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手机看新闻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或被吊销许可证

对于虚假广告乱象,相关部门一直在整治,但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甚至有养生节目在禁播令之下改头换面卷土重来,部分医疗机构也大张旗鼓地吹嘘其治愈疾病的神奇效果。

刘锐认为, 此次《广告法》修订增加规定了虚假广告推荐、证明人的责任和对广告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将有助于解决存在已久的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广告法修订草案的具体规定是:“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部好的法律就是要通过明确具体合理的规定为市场主体立好规划清界,要让他们知道哪里是行为的边界、哪里有不可触摸的红线、高压线,从而使其各行其道、各得其所。”刘锐说。

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表示,此次广告法的修订虽然涉及互联网广告,但对于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此前,国内最大的民营医院团体“莆田系”与百度的争议,便是因为搜索引擎有偿推广引发风波。他呼吁将搜索引擎有偿推广服务纳入广告法的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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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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