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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办养老机构将可公办民营 分三种模式运营【2】

2015年03月04日08:59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公办养老机构将可公办民营 分三种模式运营

  探访

  敬老院接收老年人 综合考虑困难程度

  昨日,记者从西城区牛街民族敬老院了解到,这家敬老院用于保障政府兜底对象的床位已经超过了35%。据悉,牛街民族敬老院共有220张床位,首批接收的78位老人均为街道的三无人员或患有智障、身体残疾的老年人。当时这些老人每月所有的费用不到1200元。

  牛街民族敬老院是2008年西城区民政局在原牛街敬老院的基础上改扩建而成的。这是西城区的一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由民政局作为法人,公开招标牛街商贸公司来运营养老服务。据了解,这家敬老院老人的平均年龄是85岁,90岁以上的老人有30多个。

  该敬老院院长杭金生告诉记者,未来养老院再接收新的老年人入住时也不再按顺序接收,而是要综合考虑他们的困难程度。他表示,公办养老机构即使是民营也要体现公益属性,在接收新的老年人入住时会考察他们的个人的情况和家庭的情况,按照市里的改革部署,继续优先保障失能和高龄老人入住。

  敬老院办公室主任李女士告诉记者,敬老院占地1万1千平米,土地都是免费使用,每年政府还要拨款给敬老院用于修缮。“因此我们的成本是相对较低的,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仍然能以低廉的价格服务困难的老年人。现在我们面向社会接收老年人的收费每个月是2700元左右,在主城区是比较低的标准。”

  链接

  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体系

  1 机构类型

  公办公营 政府拥有养老机构所有权,并行使运营权。

  公办民营 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并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的运营权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公建民营 政府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政府拥有所有权但尚未投入运营的新建养老设施的运营权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

  2 职能定位

  公办公营养老机构 承担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

  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完成应承担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后,可利用空余床位为本市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其服务收益应主要用于改进管理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

  3 接收对象

  公办养老机构接收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和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分为三类:

  1.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

  2.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孤寡、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3.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享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因公致残人员或见义勇为伤残人士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

  4 保障体系

  街道(乡镇)属公办养老机构 承担所在街道(乡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接收有入住需求的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和困境家庭保障对象。

  区县属公办养老机构 接收街道(乡镇)属公办养老机构满员后转送的失能且高龄的服务保障对象。

  市属公办养老机构 接收优待服务保障对象。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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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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