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王记的账看,近期他至少连续两晚都买酒了 (图片由警方提供)
前天晚上8点,解放东路一新建酒店的工地,四季青派出所的黄警官来到现场,心情复杂——5分钟前,所里接到工地报警,一个工友喝酒“喝死了”。
死去的是个28岁的小伙子。工友们带着黄警官上到工地宿舍的二楼,这里每间房都摆着三张高低铺,小伙就躺在其中一张的下铺上。
小伙子个头近一米八,极瘦,鞋脱在地上,脚朝门口,肚子上的衣服已被医生掀开。“我们先打的120,医生来了给他做了人工呼吸,都没用,人已经没了……”一位工友说。
黄警官看了看四周,地上两个空酒瓶特别扎眼——这是两瓶一斤装的“东北坊”白酒,全喝空了。
几个和小伙同屋的工友对黄警官说,小伙姓王,是工地上新来的粉刷工,才来一星期不到。“看他就是喜欢喝。他也不用人陪,晚上没事就一个人喝,酒量不得了,一口气,少说喝掉一斤白的!”
出事当晚,小王独自一口气喝下两斤白酒后,醉得路都走不稳了,几个工友帮忙把他扶到宿舍后,小王一直吵闹。后来工友离开宿舍去隔壁聊天,小王在宿舍休息。半小时后,工友们回屋,见他一脸痛苦,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吓得赶紧打了120……
殡仪馆把小王的遗体接走后,黄警官翻看了一下小王的遗物,除了几本笔记本、几张废纸外,他身边没什么财物。
其中一本笔记本的封皮上,小王随手记了两笔账,一笔写着“20号晚上一瓶酒,10元”;一笔写着“21号晚上一瓶二锅头60元,加一包烟红塔山11元”。
那几本笔记本里,写的都是2013年起小王平时的杂想、随感,大都是向妻子表达思念的话。
经调查,小王老家甘肃西河,有一个6岁女儿和一个2岁的儿子,子女平时跟妈妈在老家生活。
医生分析:应为酒精中毒致死
据了解,120医生并没有从小王气管内发现异物。省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张美齐主任医师分析,小王应为酒精中毒致死。
临床上,与醉酒有关的常见死因有三种,分别是误吸、意外和酒精中毒。其中以误吸最为多见,主要是由于醉酒后的呕吐物不慎被吸入肺部,导致气道堵塞而窒息死亡,如果小王的气道内没有异物,可排除这种可能。而酒精中毒是因为酒中的乙醇经人体代谢后会变成酸性物质(人体的血液本身是偏碱性的),酸性物质会致使机体内环境发生紊乱,诱发急性中毒性心肌炎、脑炎等问题,这些情况一旦发生,若抢救不及时,确实会致命。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急诊科主任李海林也赞同张医师的观点,他说,酒精本来就对人体的神经中枢有抑制作用,进而影响呼吸系统。人在大量饮酒后,中枢系统在酒精的刺激下,首先会表现为兴奋,当酒精达到一定量,中枢系统就会麻痹,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兴奋过度,疲倦了。中枢系统一旦麻痹,它就无法发出相应的电刺激,神经肌肉接受不到信号也就不动了,可能在顷刻之间抑制呼吸系统,导致死亡。
“过量的酒精摄入,相当于给人一次注射了大量的镇静剂,久而久之,人就会出现昏迷、窒息。”浙大一院急诊科李彤副主任医师说,“如果喝酒人还伴有心脏基础疾病,则可能瞬间诱发心律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
饮酒一定要量力而行
张美齐医师说,急诊室每天都能接诊到醉酒的人,少时两三个,多时十来个,夏天、年底、节假日最多见。他也曾接诊过在酒桌上“醉死”的人。那是一个50多岁的男子,平时酒量还不错。那天参加朋友聚会,劝酒的时候喝太快了,一斤白酒下肚后,突然脸色发青,意识模糊,滑到桌子底下,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就在上周日,租住在三新家园的28岁陕西姑娘王某,因为前一晚大量饮酒,当天早上被同睡一床的小姐妹发现死亡。据说,她平时一次能喝一斤白酒(详见快报11月23日A05版报道)。
眼下年关将近,张医师提醒市民聚餐饮酒一定要量力而行,平时只能喝两三两的,千万不要逞强喝半斤。饮酒中如出现胸闷、心慌、头晕、体力不支等不适感要及时就医,严重的酒精中毒,光靠醒酒是不够的,需要血透,否则机体脏器会受损。
此外,感冒期间,急性肺炎、尿路感染的时候也不易饮酒,这不仅会加重病情,服用的药物也可能与酒精发生反应,引起身体不适,甚至休克。患有心脑肝肾等慢性疾病者,饮酒就更不适宜了。
李彤医师提醒,一定要看护好身边醉酒的人,防止其误吸并注意保暖,必要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