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权威专家
应出台国家层面
自杀预防策略
在世界预防自杀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世界卫生组织心理危机预防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副主任李献云。
记者:就像您提到的,社会、心理、文化和其他因素相互作用会导致自杀行为,但是对精神障碍以及对自杀的歧视导致很多人不敢为此寻求帮助。
李献云:跟歧视做抗争并不容易,因为在社会上歧视是无处不在的。比如说,在医保报销系统中就存在不利于自杀者就诊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因自杀行为去医院急诊室急救,无论是割腕、喝药还是采取其他方式等,所有的治疗费用都是自费,医保不会报销。
我们认为应当改变这种状况,因为治疗自杀行为的医疗保险报销不存在骗保问题,几乎没人会为了骗取医疗报销费而伤害自己;况且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也不会将钱划入个人账户。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恐怕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对自杀者的歧视有关。人们认为自杀是个体采取的行为,他理当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而没有认识到个体采取自杀行为与很多因素有关,自杀行为是需要得到恰当治疗才能转变的。如果能从医保体系率先改变这种现状,可能就会起到引领示范效应。
世卫组织包括联合国要求成员国有国家层面的自杀预防计划,但是我国至今仍没有一整套国家的自杀预防体系。如果能有国家自杀预防策略的话,或者把国家的自杀预防计划纳入精神卫生规划中,对于整个自杀预防工作会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帮助。而且将自杀预防工作跟很多工作综合在一起,放入国家整体发展策略中,自杀预防工作的力度就会更大。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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