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焦点
医生说没说“上环不能药流”
法庭上,这家医院坚称,“我们根本没有说过上环就不能药流的话,手术同意书上原告也是亲自签字同意的。”
然而,刘女士却表示,“医生明确告知我,因为我上环了所以不能药流,所以我才选择了人流。”刘女士认为,因为人流比药流的价格高,所以医生才以她已上环为由,建议其人流。
但是,在刘女士的病历上,并未看到医生的诊断意见,也未出现“上环不能药流”的建议,刘女士本人也不能证明医生到底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对于两次人流失败,医院认为,自己的操作完全是符合规定的,但是手术中有很多不确定性。
后法院经多方调解,刘女士与被告医院达成和解,由医院一次性补偿8500元。
法官提醒:看病也要保留完整证据
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都需要权威部门鉴定,而出具《鉴定意见书》会耗费患者大量时间,在某种程度上医患双方能够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许是最有利于患者康复的解决办法之一。
法官提醒,如遇调解不成等情况可以通过法院解决相关纠纷,但是广大市民务必注意完整保存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医疗收费单据。 法官表示,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而未能康复或痊愈是医患双方均不愿看到的结果,患方只有保存证据并遵循正当合法的途径才能最大化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 王敏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於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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