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盛月)“行业协会商会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在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举办的“全国非公立医疗行业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是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市场治理的重要支撑,是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廖鸿表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目前已成为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全国性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场的主体之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市场治理的重要支撑,是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据统计,截止到去年底,我国的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已经达到了将近7万个,广大的行业协会商会适应新的常态,主动作为,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廖鸿指出,针对中办、国办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的总体方案》,民政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力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新型的管理体系。脱钩以后,我们行业协会商会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要脱钩,但行业协会商会与它的主管部门要脱钩不脱责。原来的业务主管单位要继续从自身的职责出发,通过政策指导、购买服务、业务指导、职能转移、活动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规范当中的监管。
二是建立新型的运行机制。行业协会商会是否有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品牌性的服务项目,是否具备市场化的运作思维和运作方式,将直接决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以后能否健康有序的发展。所以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按照现代社会组织的要求,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要健全会员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制度,要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的制度,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通过一些方式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
三是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各种机制,有关部门在研究重大问题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时,要主动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要逐步制定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的清单目录和购买服务的事项目录,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相关的法制建设,加快立法的步伐。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的制定、行业人才的培养、共性技术平台的建设、第三方资信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企业走出去、应对贸易摩擦等方面发挥协调、指导、咨询和服务的相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