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今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计划在11月份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社区可选药品将进一步增加
针对从大医院转诊到社区医院进行康复的患者用药报销政策问题,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北京将进一步增加社区可选药品,并将争取政策支持,使在“医联体”内部核心医院下转到社区进行后续治疗的患者,在延续使用核心医院的治疗方案时,享有同样的药品报销政策。让老人在家门口的社区医院用上价廉有效的药物。同时,本市还将探索放开院内制剂管理,方便基层配置。
据了解,所谓医疗联合体,就是“集团”内的大小医院间可享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检验、大型设备检查等三大绿色通道。到医联体内医院就医的患者,可以享受到大医院看病、小医院康复,社区看病直接转诊大医院等等服务。
此外,市卫计委将对全市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及服务提供情况开展摸底调查。鼓励有条件的医生在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在社区开办私人诊所。
老楼装电梯将获政策支持
目前,本市既有的4-6层在用多层住宅普遍未设电梯。据市住建委统计,这样的住宅约有11.9万栋,共计251万余户。在3-6层居住的老年人至少有100万户。
不过,北京增设电梯的案例仍然很少,而资金问题仍是主要制约因素。以上海市为例,2014年,上海就规定,上海市政府按照加装电梯施工金额的4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台;上海市级和区县分担比例各为50%。市住建委表示,上海的政策值得北京研究和借鉴。
针对本市老旧小区没有电梯,老年人下楼难的问题,市住建委表示,将继续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对增设的垂直电梯、电动爬楼椅和分段式接力电动踏板等新型爬楼装置,均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支持措施,解决好居家养老的“垂直交通”问题。
社区养老用房拟不少于800平方米
作为养老的重要场所,未来社区养老机构应该是什么标准?对此,北京市规委正在编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目前已经通过专家审查,拟于近期报住建部备案并与市质监局联合发布。
黄艳透露,按照标准的要求,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要配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要求该级养老服务设施必须具备“步餐洗护、医疗保健、休闲活动、管理服务”四大功能。不仅设置社区养老服务专门用房,还着力解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的床位设置问题,为满足北京90%居家养老的政策落实和老年人“方便不离家”的养老心声创造条件,同时也为目前出现的既有建筑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依据。
养老亮点
1.明年建成208个养老照料中心
在推进养老照料中心合理建设布局上,市民政局2015年3月制定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到2016年底,全市建成208个养老照料中心,实现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全覆盖。
2.国企闲置土地拟建32个养老设施
市规划委主任黄艳表示,北京拟利用部分国有企业闲置土地建设32个养老设施,并在全市建立80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并拟配建10处养老设施的收储用地。
3.农家院等场所将“变身”托老所
引导农村地区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农家院等场所,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养老设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4.长期护理明年推商业保险政策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表示,北京有关部门将牵头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小组,研究具体扶持方式,计划于2016年出台《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