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对一个19岁的患乙肝女生,无论“依法”还是按人之常情,教育者都应尽力消弭人为阻隔、排斥,而不是以“公事公办”的冷面孔去对待。
19岁的大一女生吴昕怡带着忧伤告别了人间。她在遗书中写道“我救不了我自己,放过我”,这离她满怀激情跨进大学之门不久,而这一切跟“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紧密关联。
据新京报报道,吴昕怡是天津师大初等教育学院学生,去年12月6日,她被查出大三阳。抱恙在身的她本需要安慰,然而比病毒可怕的是冷漠。也许吴昕怡生性敏感,但偏偏有人要在她面前触动她的敏感:当她想返校上课时,“学院领导跟她说,得开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正常上学’的证明”,吴昕怡找医生开证明时,医生认为“这不需要证明,2007年、2010年卫生部都发过文件,不得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入学”。吴昕怡对此会有何反应,报道未提及,随后学校安排她住单间宿舍,这不是优待,是隔离,是试图卸责。
对吴昕怡的死,涉事校方作了不少解释,按其说法,是吴昕怡不够坚强,学校曾采取了给其舍友讲解乙肝常识等行动,而安排单间是应吴之需。可仅仅因学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公然不依相关规定对待,反而要其去开荒唐的证明,还默认了隔离的合理性,这怎么不是推卸责任?
学校似乎没有公开歧视和拒绝,只是“公事公办”;但“公事公办”,凭一张冷冰冰的面孔也能对付。吴昕怡恰恰是个敏感,不愿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如果学校把工作做细、做好,如果能让她感受到老师和同学的热情以待,我想她不至于这样脆弱。
在中国,“乙肝病毒携带”真不算什么,据估计,全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将近一亿人。像吴昕怡这样公开者并不多,她的状况是在自愿献血过程中发现的,更应受到爱护。无论“依法”还是按人之常情,都不可冷淡这样的学生,毕竟是“师范大学”啊!
得看到,卫生部明文阐述“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看来,大学校园需要“科普”,不能再发生违反科学常识的闹剧。同时,也需要指出教育与人性背离的堪忧景象:大学常有“理想”“励志”之类的宣传,然而在需要理性和友爱之际,却出现不和谐的声音和态度,多多少少令人难堪。
我想起了特蕾莎修女,她一生扶危济困,常把无家可归,身上爬满蛆虫的濒死者带回修道院,几十年间,有四千多印度穷人带着幸福的笑死在她天使般的怀抱里。而每个教育者都当如是,当见贤思齐。
吴昕怡遭厄运时没遇上天使,却遗言“凡事往光明处看”,希望教育能在人文底色的修复中,承载起对“光明”的期待。
□吴非(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