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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定根本 “一带一路”行更宽

2015年03月13日14:0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手机看新闻

中医药立法、“一带一路”倡议是全国政协常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今年两会最为关注的问题,他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从国内和国外两个视角谈感受、讲看法——《中医药法》定根本 “一带一路”行更宽

加快《中医药法》出台时不我待

记者:您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哪些感受?您今年最关心的是哪些问题?

于文明:去年,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李克强总理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2015年工作重点做了一个务实的报告,报告很鼓舞人心。

无论是去年取得的成绩还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部署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部分更是引起了我的关注和思考,既有战略目标部署,又有务实工作要求;既有改革思维,又强调依法推进,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特别是深化医改和推动中医药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当前,中医药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步入新常态,既存在机遇,也存在挑战。中医药为深化医改和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和贡献。但由于受到补偿机制、医保政策、服务价格等影响,中医药还有许多特色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些都是医改进入深水期、关键期遇到的问题。我期待《基本医疗卫生法》和《中医药法》尽快出台,随着这两部法的出台,投入补偿机制、医保政策、服务价格的完善,以及双向转诊服务和报销支付制度的完善,许多问题会得到解决。近年来,我一直呼吁并提交有关的提案,今年也不例外。希望通过两部法的出台,解决中医药发展与医改深层次问题。

记者:《中医药法》呼之欲出,在您看来立法会为中医药行业哪些方面带来新希望?将解决哪些问题?

于文明:加快中医药立法时不我待。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在全国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会上强调,要求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坚持立法先行,形成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重点领域的立法。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通过立法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事关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对保障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尽快推进《中医药法》出台,一是有利于保障扶持中医药发展,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将党和国家关于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度化。二是有利于加强中医药规范管理,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提高中医药行业依法管理、依法治业的自觉性。三是有利于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中医药传承和保护,给中医药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四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医药特点的法律体系,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系统形成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的健康发展。五是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和特色优势发挥。六是有利于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保持中医药在世界传统医学中的领先地位。

中医药全力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记者:您今年还提交了哪些提案?

于文明:除了继续关注中医药立法,我今年还带来了《在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几点建议》《发挥我国中医药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几点建议》以及《优化中药和生物医药创新转化产业政策的几点建议》三个提案。

记者:您能否透露一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有什么想法和做法?

于文明:中医药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载体和资源要素,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内容,为中国的对外交流和世界人民的健康服务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在仍然作为“一带一路”倡议重要内容、特殊资源和优先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高度重视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在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中都期待中医药发挥重要作用,数次见证并支持中国与外国签署国家层面合作协议。

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及出席上合组织会议时分别提出:“促进中西医结合及中医药在海外发展,推动更多中国生产的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和“传统医学是各方合作的新领域,中方愿意同各成员国合作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传统医学资源为成员国人民健康服务”。截至2014年底,总书记和总理见证了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中国和乌克兰、中国和匈牙利签署中医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与外国政府、地区组织签订了83个中医药领域合作协议,这些协议的签署国(地区)绝大多数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数据显示,2013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药类商品进出口总额近20.8亿美元,占我国中药类商品进出口额的50%以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非常重视“一带一路”倡议,去年11月,王国强局长亲自主持,在新疆召开了战略研讨会,设立了战略研究课题,并成立了顾问小组,进一步研究推动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医药“走出去”国家战略规划研究,并且在财政部支持下,2014年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医、教、研、产等领域加强合作,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倡议。

我这次也提案呼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五个资源优势,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几点建议”,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国家中医药对外专项基金,参照教育部的孔子学院或文化部的海外文化中心的模式,支持中医药医、教、研、产机构“走出去”,支持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多机制模式的“中医药中心”,支持与项目所在国开展实质性合作。

记者:看今年的提案中,您还继续关注医改。在医改路上,您认为中医药发展下一步如何前进?

于文明: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难题。目前,我国区域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异大、人均财力相对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探索一条政府负担得起、人民群众承受得了的医改之路。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和特色服务优势,人人享有中医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才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助力实现“打造健康中国”总目标。

中医药发展须沿着“科技中医”、“人文中医”特色医疗保健服务脉络方向发展,通过中医学基础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分析,明确中医标准化、智能化和智慧化的发展路径,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养生保健等服务领域的优势,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建立起独特的、方便的、快捷的、人人的、终身的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模式。

中医药未来发展,一方面需要我们对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继承,另一方面更需要对中医规范标准进行创新。发展适合当代要求的特色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探索中医药在体制外市场化发展路径。

我们还应挖掘、整理部分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产品,形成可以实施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与项目的诊疗方案和建议。探索设计一种适合中医药特色发挥的运营模式,创新构建中医药服务终端和渠道架构,探索出“小体量、大数量”的差异化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中药质量保障体系,继承和发扬调剂、配伍、炮制等中药技术应用,重视非药物疗法的立项与价格收费等方面问题,大力提倡中医理论指导下的中药治疗和非药物疗法的临床应用。 (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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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轶群、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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