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王宇鹏)为保障用量小、临床必须的药品供应稳定,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4个基本药物品种作为首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
据悉,一段时期以来,部分用量小、临床必需的药品因为利润低、市场需求少,企业没有生产积极性,药品供应时断时续甚至出现断供,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去年上半年甲巯咪唑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供应短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目前相关部门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来保障供应。
此次《通知》公布了定点生产药品的中标生产企业、供货区域及统一采购价格,要求各地做好生产供应和采购使用工作。《通知》提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各级公立医院及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也应优先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据悉,首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中,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是治疗心力衰竭的强心药物,洛贝林和多巴酚丁胺是在急抢救中必需的呼吸中枢兴奋药物及抗休克药物,甲巯咪唑则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