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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全面参与健康服务业

2015年03月06日14:45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手机看新闻

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意见》指出,要按照“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引入社会资本,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该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8%,产业链占该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意见》明确了中医药全面参与健康产业任务:

一是要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总量的30%;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倡导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区域性医疗卫生联合体,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医疗集团,推进县镇、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等于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链。

二是要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广泛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到2020年,使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和治未病科。制定政策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从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兴办中医诊所或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等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康复服务机构。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发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产品。加强中药材种植标准和提取物标准体系建设。

三是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着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所),开展小病、常见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广泛开展预约和回访服务,建立老年患者优先制度。整合闲置医疗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力争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老年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医疗保健,开展医疗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将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

四是积极推动健康旅游发展。整合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资源、绿色生态资源,开发养生保健产品和医疗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酒店、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开设中医药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积极推动中医药药材生产基地、生产企业、文化基地、特色诊疗技术等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线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旅游项目,打造养生保健旅游品牌。

五是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利用省中药材资源优势,支持陕西优势企业大品种生产基地建设,做强现代中药产业。

《意见》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要制定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步长集团心脑血管中成药基地、天谷生物医药保健品研发生产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和孙思邈健康园“四馆一中心”(国医馆、养生馆、运动健身馆、体验疗养馆和健康管理中心)重点示范项目。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传统保健养生文化,挖掘、推广传统保健养生技法,为百姓提供健康规划、咨询、诊疗、健身和家庭保健等服务和产品。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放宽市场准入、落实财税价格政策、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等七项保障措施。(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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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轶群、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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