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多举措引导使用中医药 

2016年07月15日09:24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原标题:传统医药国际合作论坛将聚焦中医药海外发展

  7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福建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做了通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朱淑芳表示,福建省医改以“三医联动”为抓手,治药为先,充分吸收该省三明市的医改经验,从挤压药品虚高水分入手,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明市还以实行中药全额基金报销、中西医同病同价、提高中医服务价格等一系列措施以推动医改。

  三明市将中医药发展写进了“十一五”“十二五”以及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推进,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执行单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分西医治疗或中医治疗,不分手术治疗或非手术治疗,都按核定的标准付费,并积极拟定增加中医单病种付费的病种。

  2013年起,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对象(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目录内的中药费用(中成药除外)实行门诊、住院全额报销,城镇职工门诊中药费用30%报销,住院全额报销。医保基金报销向中医技术治疗倾斜,鼓励病人选择中医治疗方案,鼓励患者就诊中医、使用中药。

  “采取中医治疗的由基金加付医院10元中医辨证论治费,鼓励医院采取更便宜的中医治疗方法。”三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于修芹介绍,该市设立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由医保支付,门诊和住院20元/人次(乡镇卫生院10元/人次),如中医主任医师加上门诊诊查费48元,开一张中药处方单最多可以得到78元。

  该市还通过绩效管理改革提高中医师收入,2015年全市主任中医师最高年薪达到25.39万元,住院中医师最高达12.8万元。

  三明市在改革医药体系中,实施药品和耗材零加成,切断医院“以药养医”链条。据介绍,三明市从2013年2月1日起实行公立医院药品(含耗材、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按属地原则兑现财政补助药品差价的10%。

  同时,三明市连续2年调高141个中医特色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适当调高中医院门急诊、出院者次均费用指标,减少因政策因素造成中医院经济收入损失。重点对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中药饮片使用量、中医本专科优势病种与评价、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应用等进行考核,制止中医类医院“西医化”发展。在全市探索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有18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康复医学科,有7个农村医疗机构开设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记者丁 洋 通讯员李贵龙)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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