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再出发 四部门答“医疗价改之问”
原标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再出发 四部门答“医疗价改之问”
央广网北京7月9日消息(记者曾卫)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生委、人社部和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就医疗价改的细节问题进行了回应和答疑。
问题一:收费有升有降,如何确保患者费用总体不增加?
对患者来说,这次改革将带来看病费用的有升有降,但价改方案中写的很清楚,要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针对具体收费上的变化,国务院医改办政策处刘锐举了个例子。
刘锐:“我现在看一次病100块钱,其中40块钱是药品的价格,60块钱是医疗服务的价格,然后医保报销80块钱,我自己掏20块钱,这是现在的情况。到了以后,还是看100块钱的病,医保还是报销80块钱,对老百姓还是一样的,但是对医院就不一样了,药品只占了20块钱,医疗服务占了80块钱,就是调结构。”
问题二:打包付费来了,能否根治医院医生的道德风险?
这次价改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广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在通气会上,有记者以看阑尾炎为例提问,80岁的人和20岁的人看同样的病,“打包付费”会不会造成“就高不就低”这样新的道德风险呢?卫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回应说,即使是单病种,收费也会因人而异。
樊挚敏:“按项目收费,过去的证明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助长个别医院医生的逐利行为,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疗分组付费,会逐渐按科学付费方式转变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例如阑尾炎,是个单病种,但是80岁得和20岁得是有差别的,那么按照疾病诊疗分组,分组后尽管病是相似性,但是治疗程度、技术难度有差别,不同等级的医院不同等级的医生收费是有差距的。”
问题三:药品加成一刀切,医院结构性收入失衡怎么解决?
取消药品加成,对于以药品加成为主要收入的部分医院来说,受到的影响肯定更大。针对医院之间的结构性收入失衡,人社部医保司处长黄心宇解释说,针对这种情况,后期可能会做出兼顾性安排。
黄心宇:“我们第一步取消药品加成,是一个大的概念,是一个总量的测算,医院具体到科室是什么样的在第一步是很难去兼顾的。但是在后期的过程中,比如动态地调整价格,是可以予以考虑的,所以不管是中医院中医的诊疗项目比较少,西医可能会多一些,或者妇幼等等。在政策层面,我们希望下一步在调整过程中,针对性会更强,甚至点对点的来解决这样的问题。”
问题四:时间表定了,如何确保医疗价改方案顺利落地?
所有的改革举措都指向了同一个目标时间点:那就是到2020年,要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较关系。如何让蓝图变成现实,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司长朱德政回答说,在这份价改方案的落地过程中,将加强多方监管。
朱德政:“我们要求各地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同时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各地要根据本地的情况,合理确定医疗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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