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伙同他人从网上购买客户信息,以购买保健品费用能报销为由,连续3次骗取赵老太1.5万余元。杨某准备再行骗时,被老人儿子发现并报警。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顺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以购买保健品费用可以报销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赵某某(女,67岁,北京市人)共计15793元。后被告人杨某被查获。杨某供述称,他做了一个电话销售公司,后上网购买客户信息,打算通过向客户打电话卖药的方式骗钱。后给一个姓赵的老太太打电话,骗说能够报销买保健品钱,共骗了赵老太3次。据了解,赵老太第四次拿着8000元准备与杨某见面。因老人的儿子感觉不对而报警。
法院认为,杨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