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毒奶粉事件为标志的食品安全事件,到以成人持刀冲入中小学危及校园安全为标志的暴力事件,再到以毒跑道为标志的青少年成长风险事件,无一例外地表明:青少年是风险社会的受冲击者,也有可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6月12日,《中国青年报》的《“毒跑道”为何频频出现》呈现了“毒跑道”的系列化和结构化特征。在社会各界关注下,可预见措施是一定时期内对全国近几年的新建跑道、新装修、新采购的学生用品等,进行全面排查,以解决前期积累的问题。这是当下必须采取的断然措施。
但是,如果出现毒跑道就只解决毒跑道的问题,出现毒装修就只解决毒装修的问题,这样只能解决已经出现的或已经明确的风险,对那些尚未明确或暂未显现出来的青少年成长风险,则很难做到事先预防和管控。可以说,当前的工作方法依然是一种事后补救,难以有效,其结果很可能是头痛医头,治标不治本。
其实,“毒跑道”和“毒装修”事件都不是偶发事件,也不是独立事件,它们有着内在联系。从社会变迁角度看,我国已进入风险社会,但社会运行理念、社会运作路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并未有效适应风险社会的内在规律和必然逻辑。青少年在工业产品制成的人造世界中生活,从工业品生产、使用、管理和监管等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而导致健康风险。从毒奶粉、毒装修到毒跑道,其实质都是非自然环境带来的成长风险。
从毒奶粉事件为标志的食品安全事件,到以成人持刀冲入中小学危及校园安全为标志的暴力事件,再到以毒跑道为标志的青少年成长风险事件,无一例外地表明:青少年是风险社会的受冲击者,也有可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如果不从根源上认识和解决青少年处于风险社会风暴眼的现实,不能从制度上创新青少年政策理念和政策体系,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面临的各种风险困扰和侵蚀。
为此,当前亟须建立健全青少年成长风险防控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风险社会中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青少年发展政策和相关措施的重要内容。对青少年成长风险防控机制来说,最基础的就是要以青少年成长发展的要求,作为政策和标准制定的基本标准。只要是跟青少年成长相关的设施、用品、物品等,都必须采用尽可能高的标准。
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以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的政策化解青少年成长风险。针对青少年作为风险社会首当其冲的社会群体的现实情况,必须以优先发展理念和适度超前理念来完善青少年政策体系,创新青少年发展理念、政策措施和成长发展支持体系。(邓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