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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十一”将戴最严“紧箍咒”

2015年09月29日07:52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保健食品“十一”将戴最严“紧箍咒”

  【进展】

  主要原料与辅助原料均要公开

  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使用原料目录外原料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需申请注册;拟使用原料目录内原料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已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均需备案。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对此,徐华锋表示,保健食品原料一直以来都是公开的,“之前要求保健食品将主要原料公开,这种公开基本就等同于原料公开,因为辅助原料并不是保健食品的主要原料,根据新的要求,主要原料与辅助原料均要公开,但这与配方公开是两码事。”

  制定原料目录和功能声称目录,而目录一旦确定,保健食品申报只能从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中进行配伍。“这也是为了划清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界限,目录也将逐步增加,而且目录中部分原料为药食同源,也可以用于药物生产。”徐华锋表示。

  功能声称有增加可能

  一直以来,保健食品功能声称都相对稳定,目前,保健食品共有27种功能宣称,《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业内认为,这也为保健食品增加功能声称提供了可能。

  徐华锋表示,保健食品还需要增加新的功能声称,不会仅局限于目前已有的27种功能,“如果除了营养素补充剂外,功能性保健食品的备案制一旦放开,可能会提出新的功能。但目前还不可能颠覆审批制和管理办法,毕竟已有的27种功能宣称是建立在科学实验的标准化基础上的,没有新的功能标准,自然很难有新功能的申报,目前只是鼓励新功能的申报,但具体的申报办法,目前依然没有具体办法。”

  配方公开恐怕还远

  新法关于原料公开的规定,也让人不免猜想,这是否是配方公开的第一步?去年,云南白药因涉及成分“有毒”问题公开其产品配方。保健食品是否有公开配方的可能?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这还不太可能。“原料公开与配方公开是两码事,原料公开不等同于配方公开,据我了解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意向,而且即便公开,也依然享受产权保护。”

    ■ 行业影响

  明星代言

  “产品经理”成“代言”新形式?

  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做了史上最严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

  就在中秋之夜,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斗寻宝”、“郑多燕减肥晚餐”、“冬虫夏草胶囊”等广告榜上有名,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涉嫌违法。

  与这些案例形成对比的是,就在《广告法》正式实施20多天后,某家电品牌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演员邓超将出任其转型系列产品的产品经理,将参与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虽然不属于被《广告法》禁止明星代言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领域,但这种做法依然引发业界关注,明星是否真正加盟企业并参与产品设计、研发尚且不论,单就行为本身来说,一个“产品经理”的头衔就掩盖了“代言”的本质?

  保健食品一向是明星代言的重灾区,新《广告法》实施不久,确实在市面上已经几乎看不到明星代言的产品,但如果这种“产品经理”模式被保健食品行业效仿,岂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徐华锋也表示,明星效应对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带动是企业选择明星代言的一大考虑,“明星盲目代言,某些机构、专家为某些企业、产品不负责任地背书,但从法律层面又很难追究其责任,也让一些企业找到规避的方法,新广告法的实施确实让这些行为没有了藏身之地,但另一方面,企业或许还会找到规避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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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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