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本来只住了一次院,医院却开了两次出入院手续——通过“分解住院”,本应由医院承担的超额费用就变为新农合基金报销。近日,南宁市一乡镇卫生院被举报通过上述手段“套取”新农合基金,当地卫生院承认违规但表示“事出有因”,且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发现问题后并未支付相关费用,未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
有网友近日发帖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卫生院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举报人发给了记者蒲庙镇卫生院2015年11月和12月的“分解住院”详表。
记者看到,11月的表里共有30多人70多次的住院记录,涉及新农合补助金额9万多元,12月的表里包括200多人400多次的住院记录,涉及的新农合补助资金达到44万多元。名单上每名患者都有两次住院记录,而且绝大多数人两次住院记录相隔在一两天之内。
举报人表示,2015年广西乡镇卫生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仅有1200多元,但上述两张图中很多患者住院费用达到1800多元,质疑卫生院存在用高价药、滥检查、小病大治等问题。“以12月的统计来看,200多人分解出的400多人次已占到当月住院人次数的60%左右,明显存在严重造假行为”,举报人说,当地政府部门对于平均每人次住院费用有明确限额,蒲庙镇卫生院将一次住院分为两次,目的就是分解高额收费、“套取”新农合资金。
去年12月,家住邕宁区蒲庙镇龙岗村的杨先生在蒲庙镇卫生院住院两次,两次花费分别为1208元和1963.3元,报销比例为88%。杨先生提供给记者的病历同样记录了两段住院经历,并有两张新农合住院补偿审批单。杨先生说,去年12月他曾因颈椎病到蒲庙卫生院住院一个多星期,其间并未出院。对于为何一次住院变成了两次,杨先生表示并不知情。
针对举报,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蒲庙镇卫生院负责人均表示“分解住院”“分段报销”情况的确存在,但是因慢性病患者增多等特殊情况引起,并不存在“恶意套取”新农合资金的“主观故意”,而且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发现问题后并未支付相关费用。
邕宁区卫计局局长韦熙介绍,为确保新农合基金合理开支,遏制医疗机构滥检查、小病大治等问题,邕宁区结合城区实际制定了新农合基金控费办法,对医疗机构补偿总额和住院人均费用等进行了控制,其中规定中心卫生院的住院人均费用标准为1800元/人次,超出这个标准的费用就须由医疗机构自身承担。
蒲庙镇卫生院院长黄冠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分解住院”违反规定。他称,去年下半年,受天气变化、政府给精神病患者发放住院补助、医院新增数百张病床等因素影响,到医院住院的重病患者和慢性病患者人数增加,这些患者治疗费用较高、时间较长,每次住院费用大多超过人均限额。由于月底就要上交统计表、时间紧急,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便打算先将病人床位分解,之后再向主管部门请示。
据介绍,目前当地新农合结算方式采取的是医院先垫付、之后再与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的办法。邕宁区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黄翰亲介绍,中心在审核蒲庙镇卫生院上报数据中发现“分解住院”异常信息后进行了梳理统计,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未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