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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研:为了每个人的健康呼吸 中国结核病防治在探索中前行【2】

2018年09月03日09:01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减负,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2017年2月,国办印发《“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防治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27万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

然而,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中国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发病人数位居全球第3位,其中70%的患者来自农村。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结核病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在长达6-24个月的治疗过程中,必须按时、按量服药,如果不能规律用药,将会导致低治愈率、髙复发率、高耐药率和高传染可能等严重后果。然而,很多患者受各种因素所限,未能按时服药或定期到医院复查,造成了结核病的持续传播,这对结核病防治工作产生了很大影响。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防治规划”清晰地指出了我国结核病的防控目标:到202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充足的防治经费是切实降低患者经济负担的有力保障。”祝水清介绍,目前,桐乡市的筹资渠道主要是国家、省、市和县等各级财政的结防专项经费。2018年桐乡市本级财政预拨付30万用于结核病防治项目,将肺结核列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病人可以享受住院病人报销比例,耐多药肺结核则被纳入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肺结核患者还可以得到民政救助。同时还出台激励措施,对接受督导管理的所有肺结核病人,疗程结束后给予奖励。

而在临海市,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零”负担。

36岁的李花(化名)从贵州远嫁到临海,2007年,她还在贵州时就得过肺结核病,用药一年后治愈。2017年3月,李花再次被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诊为肺结核(复发),随后的药敏结果显示,她患上了耐多药肺结核病。在经过近两个月的住院治疗后,李花在杭州红会医院门诊继续服药治疗。截至目前,她共花费耐多药结核相关费用83024元,医保报销35258元,民政救助9839元,财政补助30340元,补助交通、营养费1000元。患者仅承担了6587元医疗费用,大大降低了她的医疗负担。待结束全部24个月的治疗,浙江省还会对能全程规范治疗的患者给予一定补助。

李花回忆,自己第一次患上结核病的时候,前夫因为经济负担重和担心传染家人,与她离了婚。后来她病愈到临海开始新生活,并有了两个可爱的女儿。当去年突然得知患上更加难以治愈的耐多药肺结核时,她的心底充满了绝望。

但这一次,没有人抛弃她。相反,无数人对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我庆幸遇到了一个好时代。”李花感慨地说,这次患病如果没有政府的救助和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不断地鼓励,在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的双重重压下,我根本没有勇气活下去。

“结核病传染性非常强。尤其是耐多药结核病,一旦得了很不容易医治。以前有的贫困病人因为生活困难等原因,不得不放弃治疗。这时候作为政府部门就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好资金保障。”临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叶小建道。

桓世彤指出,结核病是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政府有责任筹集经费,让所有的病人不因经济问题而中断治疗。他向记者介绍,有研究显示中国约20%的结核病人会因为经济问题而中断治疗。对此浙江采取的解决办法,第一步就是医保先行,通过将结核病纳入门诊的慢病或者特病,按照住院标准进行报销。同时用按病种支付的方式,规范医院提供治疗服务行为,控制费用;第二步是简化程序,将真正贫困的人纳入到民政救助体系里去。病人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在医院结算的时候,不光是结算医保经费,还有民政救助经费,不需要病人提前垫付;第三步是对不符合民政救助标准的病人,通过医保报销以后负担还是很大,则通过政府专项经费兜底。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的进步。”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结核病门诊医生章士跃补充道,在普通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方面,现在常规的治疗肺结核的药物均由国家免费提供,另外还有一些检查项目也是免费的,如痰培养、痰涂片,药敏试验、胸片等。普通的结核病人如果没有其它并发症,基本不用自己掏钱。

“耐多药肺结核的治疗期一般为两年,整个疗程平均花费9万元左右。”临海市卫计局副局长周平介绍,在临海市,通过社保、民政、慈善总会、临海市财政专项经费和省耐多药肺结核补助项目等多个渠道筹资,基本上可以实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零”负担。

(责编:杨迪、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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