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场大病,就有可能让很多原本生活无忧的家庭倾家荡产陷入困境。针对这一情况,海淀区正式启动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工作,海淀户籍未享受低保救助的贫困家庭均可参与,全年最高救助8万元。
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申请享受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
救助标准分两类,全年救助封顶线8万元,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其中,申请家庭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上一自然年度内,因患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白血病、需要肾透析等15种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3万元以下的部分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40%、5万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
患15种病种以外的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按照3万元以下的部分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40%、5万元以上的部分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
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应当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海淀区民政部门是审批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申请的责任主体。(记者 叶晓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