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残疾人,政府机关理应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国家也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努力辅助残疾人就业,但残疾人就业的形势仍然严峻。
今年从湖南理工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谭劲松,在岳阳云溪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但谭劲松却最终落选,原因是他的视力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谭劲松感到失落和不解,认为自己因是残疾人而被就业歧视了。
谭劲松持有国家视力二级残疾证,本来就是残疾人,如果《标准》是针对健全人而制订的,一个残疾人如何可能符合?因此,岳阳市残联认为,谭劲松的遭遇已经构成了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并请求市政府“责成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谭劲松,并适当修改各类招考体检要求”。
招录单位云溪区法制办辩称,工作岗位对于身体的要求符合《标准》是最基本的条件,“我们是基层法制部门,上山下乡都要去”。但法制办的岗位不可能都要求“上山下乡”,把残疾人当累赘,更透出对残疾人的歧视。
本来,无论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会有适合残疾人的岗位,而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也是国家政策,国务院《促进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湖南省政府的273号令《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中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然而现在,整个云溪区政府办没有一名残疾人。
这并非个别现象,据2012年的统计,尽管当时全国公务员的数量已经超过6894万人,年均增长约15万人,5年时间里招录残障公务人员却只有92人,与我国拥有的8000多万残障人士数量,严重不成比例。
显然,于招录残疾人,政府机关并没有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也因此,尽管国家三令五申,比如去年发改委、民政部、人社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努力辅助残疾人就业,但残疾人就业的形势仍然处在严峻状态中。
残疾人中不乏优秀人才,往往因为身体的残疾,而有着更强的意志和奋斗精神,他们自强自立的精神,有着更强烈的榜样和启迪的力量,于目前的政府机关,他们的加入,将增加公务员队伍的生气和活力,而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本来就是法定的义务。无疑,对残疾人有形无形的歧视,成为阻碍残疾人进入政府机关乃至融入社会的最大“绊脚石”。打开残疾人就业的通道,应从政府机关开始。当务之急,对招考残疾人的体检要求,应该改改了。(记者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