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张某面对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极为困难的父亲无动于衷,老父无奈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张某每月支付其父200元赡养费。
自2011年判决书生效以来,张老汉未曾收到过儿子的赡养费,不得不再向法院求助。近日,法官多次苦口相劝无效后,将张某录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事旅游行业的张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主动至法院询问情况,经劝导,张某承诺今后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
看似有些啼笑皆非却令人心酸的情节,充满戏剧性,然而它真实存在,作为法院的一个在录案例。在现行法已有的框架内,法官曲折的援引针对“老赖”的执行方式,为老人争取到了维系生活的最低权利。这其间有没有进一步打击张氏父子的亲情不得而知,但至少张老每月将有微薄的经济来源。
相信这样的案件在我们国家是罕见的。然而,除去情节的特殊性,这个在司法介入下,勉强维持法律关系及相应赡养义务的案例,又某种程度与近年来我们时常讨论的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界话题相切合。
这里所说的法律与道德,并不是法律与道德相冲突或孰重孰轻的辩论,而是我们怎么看待法律对以往长期归属于道德的问题的介入。相关讨论尤其集中于亲情类,以“常回家看看”入法为契机。
彼时的讨论有质疑对应条款如何保障执行的,有直接提出法律向道德的越界,会否突破法律的“最低道德”标准并让自己陷入困境的,当然也有支持者认为,这是真正在直面老龄化问题,以老人为视角,从老人的权益出发。不失偏颇地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有值得认可之处。探讨之所以能持续,恰恰在于各方的核心论点无关对错。它站在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中央,直指亲情的困境。
传统社会维系亲情的有孝道文化,也有道德约束。道德约束来自宗族社会的法理利益,也受制于本身的生活半径,甚至很多时候村落圈层的局限又成为了亲情的连接,为沟通和照料提供了纽带。
现代社会一方面打破了地域、圈层的隔阂,极大地松绑了道德约束,另一方面人的自由流动,父母子女异地而居的普遍存在,让许多子女只能尽心,却无法出力。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对松懈的道德约束的“弥补”,通过法律约束来拧紧亲情的责任义务未尝不可。但此类约束能从规范上推进到什么程度,投注到现实又有多大的效果,在很多人心中仍悬着巨大的问号。
这也促使我们需要迫切认识到,现代快节奏生活和老龄生活的共同到来,意味着原有传统机制一定程度的失灵。当家庭互助的稳固结构有所动摇,是到了相应的社会扶助养老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的时候了。(付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