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6日电 (王宇鹏)大医院产科“一床难求”成为常见现象。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群众新增需求,尽快调整扩增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
据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增加,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增高,群众对生育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增长,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
为针对性解决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一床难求”的问题,《意见》要求省、地市、县各级要迅速摸清区域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底数,预估新增生育峰值,合理测算需求缺口,着力缓解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争取达到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17张。
具体来说,一要调整扩增。通过将特需病房调整为普通病房、科室间病房调整等方式,利用现有医疗保健资源尽快扩增产科床位。二要分级建档。通过实施分级建档制度、设立孕妇建档服务中心等措施,合理分流、引导孕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建档机构,缓解三级医疗机构产科人满为患、一床难求的供需矛盾,让每位孕产妇都能得到及时、安全、高效的服务。三要联合互助。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远程会诊、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区域间服务能力均衡发展。在县级医院建设项目中着力提高产科服务能力,新增产科床位8.9万张。
为优化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配置,《通知》还要求全面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人才培养,力争“十三五”时期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此外,《意见》还要求加强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包括关口前移,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系统整合,做好生育全程服务;抓住关键,强化妊娠风险评估管理;突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西医并重,促进妇幼保健与中医药融合服务;同时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衔接,推广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