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五部门印发意见: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
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把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意见》明确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及早开展有效关爱、畅通转介诊疗通道、强化跟进服务帮扶、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阵地等六项主要内容。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各地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要重点研究困境儿童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及早开展有效关爱方面,《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等作用,为有需求的儿童分类制定心理关爱方案,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等帮扶服务;在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阵地方面,《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城乡儿童之家、民政服务站(社工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机构或场所,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推动将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推动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向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拓展。各地要加强对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等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服务能力。(记者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