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本报记者 任欢
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意见》提出了5项重点任务:第一是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者安全风险,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第二是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第三是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指导各地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第四是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技术应用等;第五是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要求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事后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社区实施封控管理等无法上门探访的情况下,加大远程探访频次,通过电话、楼宇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老年人状况并提供帮助。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要适当增加探访频次,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应急自救知识、健康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