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五项措施管控无症状感染者 实践证明有效
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刘卿)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针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表示,国家卫健委针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五项具体防控措施,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贺青华介绍,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新冠肺炎感染症状,但其核酸检测呈阳性,带有病毒,具有一定传染性,存在潜在传播风险。国家卫健委主要采取五项具体防控措施,以降低其可能带来的传播风险。
第一项措施,自1月28日将无症状感染者纳入第三版防控方案,将其作为重点管控对象之一,采取统一行动进行管理,包括2小时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无症状感染者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与无症状感染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尽可能早发现并将其跟无症状感染者同样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果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症状,马上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确诊病人进行治疗。
第二项措施,自4月1日开始,建立日报告制度,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每天新报告的病例、转归情况以及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先后通过卫健委官方网站进行政策解读和专家访谈,联防联防机制、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解答,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交流和沟通,对我国发布形式、机制进行沟通。
第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和管理工作,印发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要求各地对本行政区域的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进行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在14天隔离期满后,需经过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则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继续进行14天医学观察并随访。
第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力度,将筛查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强化监测,最大程度发现可能存在的无症状感染者。
第五项措施,组织专家团队在9个省市同步开展无症状感染者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了解其传播特点,流行病学特点以及致病规律,为完善防控方案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其可能的传染风险。
“实践证明,针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是有效的。”贺青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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