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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人士的眼睛”导盲犬  为何成为尴尬的负担?

2018年05月11日09:30 来源:钱江晚报

“导盲犬是工作犬,是带着视障人士走路的,拒绝它等于拒绝一部分视障人士。”近日,盲人歌手周云蓬的一条微博引发了各方关注,并将导盲犬的尴尬处境展现在广大网友面前。

5月1日,盲人歌手周云蓬在微博发消息说,他和导盲犬“熊熊”在南京、上海两家酒店入住时遭拒。其中一家理由是担心熊熊的毛发通过通风系统进入其他房间,另一家理由是没有携带宠物的卫生资格证。他呼吁,希望公共场所能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纳导盲犬。

5月3日,曾拒绝“熊熊”入住的酒店致电周云蓬表示歉意,并称酒店欢迎他及其他视障人士和导盲犬。虽然这家酒店及时接纳了视力障碍人士,并提供了服务,但还有多少酒店对导盲犬闪着“红灯”?

就此事笔者致电了萧山几家星级大酒店,对方均表示不允许客人携带宠物入住。而其余几家连锁酒店,也同样表示不允许带宠物入住。拒绝的理由都是:怕客人投诉。据酒店业内人士透露,酒店拒绝客人携带宠物入住几乎是一个行业潜规则,尤其是在一些高档酒店。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宠物进入会对其他客人产生影响。比如宠物吵闹、卫生情况,甚至担心发生意外伤人事件,一旦发生摩擦遭到客人投诉,会对酒店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导盲犬只是宠物犬吗?

为此,笔者求助“度娘”,得到这样的解释,导盲犬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狗,是工作犬的一种。经过训练后的导盲犬可帮助盲人去学校、商店、洗衣店、街心花园等。它们习惯于颈圈、导盲牵引带和其他配件的约束,懂得很多口令,可以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导盲犬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会适时站立、拒食、帮助盲人乘车、传递物品,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同时也不会对他们进行攻击。

导盲犬最常见的品种为拉布拉多、黄金猎犬、德国狼犬、贵宾犬(巨贵),或是有计划育种而交配的。导盲犬的来源绝大多数为导盲犬学校出生,有优良血统的幼犬。这并非虚荣,而是因为他们是工作犬,为人类安全及训练成本考量,必须很清楚其遗传历史上不能有攻击人类的记录,并且无任何遗传疾病等历史。

在我国,一般接受导盲训练的小狗分属两个犬种,金毛猎犬和拉布拉多犬。据介绍,这两种狗体型适中,便于牵引;性格温驯平和,不易受外界刺激的影响,不会随便离开自己的主人。

被选中的导盲犬幼犬,出生后二个月便会到寄养家庭学习”社会生活”:定点大小便,到餐厅及搭乘交通工具时需安静趴在座位下等,并学习适应各种环境,特别是学会熟悉人的生活环境。直到一岁至一岁半左右,犬的性格已经稳定,接受、反应能力最佳,就会被接回到训练中心,由训练师接手开始导盲犬工作上的训练。由此想到十几年前轰动日本的电影《导盲犬小Q》,由传记小说《再见了可鲁》改编而成,讲述了一只导盲犬的一生,为中年失明的渡边先生服务两年,后因主人患上肾衰竭被送回训练中心。渡边去世后小Q在做导盲犬示范表演时,被寄养家庭的仁井夫妇接回家中,后患白血病去世。当时光看书就让我哭了很久,这算是我对导盲犬的初步认识,感动之余,也了解到视障人士对于出行这件事会遇到种种困难,迫切需要一条导盲犬可以陪伴出行。

导盲犬都有着超人的忍耐力,最典型例子是在日本。2014年8月,在日本崎玉县,一只名为“奥斯卡”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在引导主人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其腰部附近两三处被尖锐物体刺伤,为不影响主人,依然忍痛不发声。

由此可见,导盲犬不可单纯定义为宠物犬,它是工作犬,接受过严格的训练。

酒店拒绝导盲犬是否合法?

来自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朱俊律师认为:

一.从酒店角度出发,主要是担心导盲犬进入酒店可能对酒店产生的不利影响,比方说导盲犬吵闹影响其他客户、导盲犬的卫生及安全问题等。

二.关于酒店是否有权拒绝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目前法律上并未直接明文规定。

三.个人观点,酒店若拒绝盲人携带导盲犬进行酒店,涉嫌违反法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从上述法条分析,法律上本身并不禁止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进入类似于酒店这样的公共场所,只是要求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与此同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还有提供无障碍服务的义务,如建议酒店提供专门的空间管理导盲犬等。

第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同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导盲犬对于视力残疾人而言,本身相当于其“第二只眼睛”。 离开了导盲犬,视力残疾人无法进入酒店,至少无法像普通消费者一样享受正常的酒店服务。故酒店的做法,实质上是将视力残疾人与普通消费者予以区别对待,也是变相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做法。

可事实上,由于社会对导盲犬认知不足,即使有法律规定,盲人们依然寸步难行。总是被拒绝,本该成为盲人眼睛的导盲犬,最终却成了负担,一些导盲犬只能被关在家里。在我国,如何改善导盲犬的尴尬处境,不要沦为真正的“宠物犬”,在中国导盲犬的普及,帮助盲人提高生活质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呼吁各界,并希望大家能多了解导盲犬,支持导盲犬与盲人出行,导盲犬是不会伤人的犬类,所以不用感到害怕。关爱残疾人应该从为他们提供方便开始,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服务也更应该人性化;政府也应该在政策法规的制定上更加完善,从制度层面规范社会行为。

正确对待导盲犬

“四不一问”原则。

四不:

不喂食:千万不可以喂导盲犬吃东西!避免导盲犬接触人类的食物之后,容易受食物影响分心而使主人有危险!

不抚摸:请勿在未告知主人的情况下随意抚摸,行进中的导盲犬会因此分心。

不呼唤:请勿故意发出任何声音吸引导盲犬的注意,避免导盲犬分心造成视力残疾人的危险。

不拒绝:导盲犬是视力残疾人的眼睛,拒绝导盲犬陪同进入会造成极大的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导盲犬可自由进出大众运输及公共场所,不得拒绝导盲犬进入或提出其它附带条件。

一问:

主动询问:如遇视力残疾人带着导盲犬,无论是否有人陪同,请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征得同意后提供协助。(许佳佳)

(责编:许心怡、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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