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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保质期管理,让散装熟食放心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管局 白璐 

2018年01月11日08:18 来源:中国医药报

俗称“三小”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分布广、数量多,想要全面、常态地监管需要很高的执法成本,这是全国范围内的共性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落实政策、达到监管效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创新方式方法。本文以小作坊制售的散装熟食的保质期为例探讨“三小”治理良方。

加贴安全时效标签

小作坊生产经营的散装熟食,主要是凭经验和感觉界定保质期。在核查处置这类案件时,由于不能明确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销售,给案件定性带来一定困难。如果不明示售卖时限,一旦发生问题,也会影响消费者维权。

另外,散装熟食属于快速消费品,消费者购买后会很快食用,经营者也很少记录台账,因此,难以计算销量。而从小作坊抽检的散装熟食样品,抽检时间和接收时间周期较长,且样品经过一定时间贮存后,检测出的指标是否具有参考价值也有待商榷,因此,即使抽检发现问题,也很难处置。

经验表明,熟食制品存放于5℃~60℃之间,会迅速滋生细菌,并有可能在4小时以后达到危险水平。然而,即使是在4小时之内食用熟食制品,也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如食物未煮熟、烹饪用具受细菌污染以及熟食与生食接触等,都可能导致食物中亚硝酸盐等指标升高而引发食物中毒。因此,建议所有熟食加工经营者加贴安全时效标签。

兼顾地区季节差异

新《食品安全法》第54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68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而现状是,现制现售的散装熟食,并没有规范的包装,贮存条件难以达标。为了能当天售卖,很多小作坊都是在销售的前一天晚上加工,贮存时间和温度等因素没有具体的参考指标;且剩余产品与新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混在一起也难以控制。

目前,我国相关法规鲜有对自制熟食保质期的硬性规定,而“不得超过当日”“尽量”“尽快”食用等字词,本身就模糊不科学,让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

同时,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自制熟食的保质期,既要考虑不同种类熟食的时间性要求,又要兼顾地区和季节差异。

进驻园区统一管理

从某种程度上说,小作坊“先天不足”,本来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如从生产经营类别上予以限制,意味着相关从业者要么压缩生存空间,依规定生产被许可的食品;要么转行退出。

公允地说,小作坊不是假冒伪劣的代名词,作为一种合理合法的存在,它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抓好监管的同时,不妨用配套措施引导和扶持其“转型升级”。如采取“政府主导、统一规划、部门协管、企业投入”的方式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打造科学化、标准化园区;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控平台,对园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全程监管;成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进厂原料、生产环节及出厂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和检测;设立实验室、检验室,配备专业检验人员,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等项目进行安全检测;园区全面采用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了解产品所有信息,包括原材料种类、物流渠道、检测报告等。

考虑到小作坊的资金状况,政府首先要给入园企业优惠政策。通过集约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其次是形成品牌效应。为入园企业统一提供园区品牌,打造食品安全名优产品,通过媒体宣传报道、举办展销会,提高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带动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再就是搭建销售网络。园区可与各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合作洽谈,健全销售网络,实现批零无缝对接。通过政策、技术帮扶,促使小作坊不断提高水平,向着企业的方向“升级”。

规范食品小作坊影响深远,我们期待监管发力,也希望相关政策标准“攻坚克难”,用心构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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