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有关部门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食品189批次,其中5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3.02%。当中佛山高明一企业被抽检出酒类不合格,酒精度不达标。
记者了解到,此次13大类食品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糖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根据抽检结果,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3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均来自普宁市,涉及了甘草榄、潮式爽口榄、椰子条等食品,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而来自佛山市高明华醇酒厂有限公司2015年11月7日生产的5L的40°纯米酒高明双蒸酒,被检查出酒精度不达标。此外,珠海经济特区佳荣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生产的规格为454g/罐的芥末小生花生,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据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记者周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