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救治孕产妇是一贯坚持的原则
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王国菁)7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巩固防控成果、保障妇幼健康有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副司长宋莉表示,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在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进行救治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和要求。
“孕妇出现紧急分娩,医疗机构会积极的进行救治。”宋莉称,对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国家卫健委明确要求医疗机构重点保障其医疗需求,因地制宜制定疫情期间孕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努力为孕产妇提供便捷的服务,方便孕妇入院,做好母婴安全保障。
宋莉介绍,国家卫健委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院内防护,如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孕产妇进行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到常规的病房进行进一步的住院治疗。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立隔离产房,医务人员要防护用品齐备,在孕产妇分娩或手术中要做好全程的防护,包括待产监护、阴道检查、助产、手术等等,全过程都要做好防护,切实降低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
宋莉称,孕产妇分娩的发动时间是不确定的,所以也温馨提示孕产妇朋友,能够遵医嘱适时进行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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