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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避讳谈自杀

甘照宇

2019年05月30日09:06 来源:人民网-生命时报

北京读者范女士:我儿子今年38岁,有严重抑郁症,也曾有过自杀行为。请问作为家属需要公开和他谈论这个话题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精神心理科副主任医师甘照宇解答:对于存在自杀观念或自杀未遂的患者,一定不要忌谈“自杀”。有些人认为谈“自杀”会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或导致“自杀”;有些人认为那些说要“自杀”的人只是虚张声势、引起别人注意,认为他们不会自杀;有些人认为有自杀观念的患者是“懦弱、不负责任”,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对于某些重症抑郁患者,他们有时会不受控制地出现自伤、自杀行为,患者和家属都要了解情况,进而加强家属陪护。其中尤其要注意扩大性自杀,此类患者自杀前考虑到其死后亲人无人照顾,或可能遭遇不幸或痛苦,出于对亲人的“爱和保护”,可能会在自杀前先将亲人杀害后同归于尽,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家属和患者一定要谈论自杀话题,进一步了解患者自杀观念的程度以加强防范,严防患者出现自伤自杀或伤人杀人行为。▲

(责编:李轶群、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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