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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助力零售药店专业化能力提升

2019年04月17日10:14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4月16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贯标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近几年来,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推进,医院药品处方外流已成为趋势,处方药的社会流向将以零售专业药房及院边药店为主。为此,在各有关生产企业支持下,国内药品零售龙头企业纷纷建立起专业的零售药房(业内俗称“DTP药房”),以满足特殊疾病患者的购药及相关服务需求。

我国各地经营特殊疾病药品的药房虽然不断涌现,但发展仍刚起步,而且尚不规范,行业内缺乏统一的经营与服务标准。为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化对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2018年初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向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提出制定《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标准的项目建议书,商务部办公厅于2018年7月发出《关于下达2018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228号)对该标准进行了立项。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商务部指导下,组织行业专家、制药企业及药品零售龙头企业共同完成《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在2018年下半年将标准文本向商务部送审的同时,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还在部分会员企业中进行贯标试点。

从 2018 年11月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陆续启动试点企业的贯标评估工作,截至 2019 年4 月中旬,已完成 36 家专业零售药房的现场达标试评工作。通过对门店实地现场查看、人员实操演示和与标准各项比对,并对标准条款的细节问题结合现场试评进行修改和微调,全面验证标准条款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从试点评估验证结果来看,《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内容贴近专业零售药房服务患者的实际情况,具备了落地可执行性,为药品流通主管部门正式发布该项行业标准奠定了实践基础。

药品零售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三医”联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更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阵地,关系到保障患者及广大百姓用药供应和安全。本标准的实施可以规范专业零售药房的经营服务行为,提升药房以患者为中心的专业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有利于提升药品零售行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同时对加强药学技术专业队伍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一是可便于监管部门对专业零售药房实行标准监管,较好地形成市场风险发现和管理机制;二是可便于生产企业选择符合要求的专业零售药房进行合作,实现个性化的营销推广,降低营销成本。在医改进程中,此标准的实施对于由零售药房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能够奠定较好的管理工作和操作规程基础,利于医药分开工作的推进。(林成汉)

(责编:聂丛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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