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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32种药品纳入医保普通门诊

2018年05月16日09:07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用药中将有更多选择。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明确将32种药品纳入普通门诊药品目录、6种药品纳入门慢药品目录、7种药品纳入门特药品目录。这些药品有不少属于“贵价药”,纳入医保目录后参保人负担将大幅降低。

去年,国家人社部印发通知,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大部分药品经过谈判,纳入医保的支付价格大幅降价。这36种药物大部分属于俗称的进口“贵价药”,经过谈判后大幅降价。以主要用于晚期或转移性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拉帕替尼为例,价格从8500元降到4900元一盒。大幅降价后,还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患者的负担进一步下降。

为了让上述政策落地,广东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21号),随后广州市人社局印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利拉鲁肽等药品纳入普通门诊、部分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有关药品纳入普通门诊、门慢、门特的药品目录。

其中,32种药品纳入了广州市医保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包括了新型糖尿病用药利拉鲁肽,以及拉帕替尼、吉非替尼等靶向抗癌药品。以利拉鲁肽(3ml:18mg/支,预填充注射笔)为例,原价771.93元/支,纳入医保后支付标准为410元/支,降幅达46%。参保人可按410元的价格按比例报销,若是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最终可能只需支付一两百元/支。

此外,利拉鲁肽、阿利沙坦酯等6种药品纳入了门慢目录之中。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规定,这些药品纳入医保支付有限定条件,比如利拉鲁肽,国家规定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使用,并需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处方。

7种药品新增纳入门特药品目录

7种门特项目用药也新增纳入了医保目录范围,比如肾移植、肝脏移植、骨髓移植等术后抗排异治疗用药泊沙康唑,纳入了门特用药目录。还有司维拉姆、碳酸镧纳入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门诊特定项目药品目录。

市人社局的通知还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支付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药品实际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执行。对于前述新增门诊指定慢性病(门慢)和门诊特定项目(门特)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个人先自付费用比例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按5%、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15%执行。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就医发生的药品费用,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相应费用。

此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逐步建立事前确认制度,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加强有关药品管理,促进合理用药;要建立健全医保医疗服务智能审核系统和社会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对用量大、费用高的药品要重点监控,并做好费用分析。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责编:许心怡、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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