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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公布 部分医疗健康领域虚假广告被点名

刘也良

2018年04月27日07:49 来源:健康报网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4月25日,该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部分医疗健康领域虚假广告被点名。

  在虚假违法医疗机构广告方面,安徽省合肥市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通过其网站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的规定。2018年1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湖北省武汉市东方肝泰医院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虚构杜撰不存在的活动,虚构医疗机构和获奖证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0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14.05万元。青海省西宁市长海医院于2017年7月,未经审查批准制作发布“看妇科做人流还到长海医院”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11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

  在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方面,河北省秦皇岛市蕾迪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向公众发放宣传折页的方式,发布宣传普通食品的广告,含有对肺气肿、糖尿病、气管炎有较好疗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17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0万元。上海市杰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多则广告,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化妆品进行广告宣传,其中非药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等,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8年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75.87万元。上海心知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互动百科词条进行宣传,虚构《抗衰老圣典》中相关内容,冒充“百龄堂盐藻虾青素”“百龄堂盐藻”具有临床医学功效,利用自有网站虚构科研机构和科研数据成果,冒充“百龄堂极藻5S”对疾病治疗有效,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32万元。

  在虚假违法医疗耗材广告方面,河北省石家庄市积水医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自行设计制作介绍该公司产品 INSEPACK(英派康)采血管的广告宣传手册,并委托石家庄分公司进行宣传和发布。广告中含有“英派康采血管采用日本进口pet原材料”内容与客观实际不符,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1月,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广告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万元。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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