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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不能用了?

康康姐:以偏概全要不得

记者邹婵娟

2018年01月08日08:39 来源:武汉晨报

最近某网站的一篇网帖称要停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昨天,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康康姐表示,这种以偏概全的文章要不得。

事情由前不久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一篇通告引起。通告内容是这样的:根据群众举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通告中所说的“马来酸氯苯那敏”是小儿氨酚黄那敏的其中一种原料制剂。

那么,这一家药厂生产的原料出了问题,网帖为什么要把所有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都停用?

用不同来源的原料生产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犯了什么错?

网帖中用一位“儿科医生”的话,煞有介事地“揭露”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的“毒性”,称“在发达国家,6岁以下的儿童是禁止使用这种药的,可是在我们国家,却在广泛使用。”并且举了个例子,说“一个孩子吃了半个月的这个药,造成了肝损伤。”

真相如何?

康康姐特地请教了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主任医师周诗琼。周主任说,这种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是一种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在国内外使用都非常普遍。

2014年,周主任在美国学习交流的时候就发现,美国对此药的使用极为普遍,甚至连刚出生的婴儿都会使用此药物。

周主任告诉康康姐,其实,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并没有网帖中说的那么恐怖,家长们不用引起恐慌,更不用完全禁止使用。

不过,周主任也想提示家长们,儿童感冒时,如果只出现单一的症状,就最好避免使用复方感冒药,而采取针对性的药物来治疗。比如孩子只是流鼻涕,并没有发烧,那么就只给他吃治疗流鼻涕的药,没有必要使用含有退烧作用的复方感冒药。

武汉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表示,实际上,任何药物都会有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不能因为个体差异,引起的个别不良反应情况,就把一种药物完全拉入黑名单。在医生指导下,适量适时的服用药物,能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康康姐总结说,首先,出问题的并不是所有“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而是采用了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生产的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的那些药。

第二,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在国内外都是十分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并没有6岁以下儿童禁用的说法。

第三,儿童感冒如果只是单一症状,不建议使用复方感冒药。

第四,家庭用药不要超过一周时间,如果症状无好转,一定要前往医院请医生寻找原因,调整用药方案。

最后,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不要感到恐慌,不要随意听信他人建议用药。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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