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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为独生子女买人身意外险

2017年10月25日14:00 来源:健康报网

从今年开始,海南省海口市的独生子女在满18岁之前,都能得到1份政府为其购买的每年100元标准的人身意外保险。

记者了解到,购买该项保险的依据是今年5月出台的《海口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若干规定》,奖励对象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目前仅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包括夫妻、子女有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在海口市辖区的,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均无海口市户籍,但现居住在海口市辖区,并在海口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在海口交社保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子女就读学校、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夫妻一方所在单位均可登记。(记者刘泽林)

(责编:崔元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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